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2023年公司法人可以买社保吗


  一、年公司法人可以买社保吗?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
  
  
  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公司法人就是企业,企业是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企业只能给在该企业的员工缴纳社保,因此,公司法人不需要缴纳社保。
  
  
  公司法人代表也是属于公司员工中一员,所以也要交社保,具体流程如下:
  
  
  对于单位员工,通常都是以单位名义办理社保缴纳业务。对此单位相关参保办理人员会根据即定的社保办理流程进行,个人需要填写社保申请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即可。单位对根据个人工资收入情况,按一定比例来缴纳各位保费。
  
  
  二、公司法人代表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情况
  
  
  第一,如果公司法人代表不是本公司的职工或劳动者时,公司法人代表不必要在本公司缴纳社保。
  
  
  第二,如果公司法人代表工作在其他单位,也可以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无需再在本公司缴纳社保。
  
  
  三、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后果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上述法律赋予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书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并且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还应当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详见拙作《《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三)》齐精智律师解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在本条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一般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将未缴纳的社保直接补偿给劳动者的请求,予以驳回。而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请求虽会支持,但由于社保机构明确不办理补交业务,导致劳动者的诉求在实质上是无法实现的。
  
  
  而本条司法解释出台,将会对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保上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3、社保机构对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
  
  
  (1)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社保机构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有权直接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社保征收机构对未缴或欠缴用人单位的强制措施。
  
  
  (1)社保征收机构有权申请直接划扣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2)社保征收机构有权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用人单位财产。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公司法人需要为公司的所有职工购买社保,但是,作为依法成立的机构是没办法买社保的。另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也是挂名的,该法定代表人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着任何的劳动关系,公司也可以不给法定代表人购买社保。公司法人不给在职职工购买社保的行为是违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焚烧秸秆罚款规定是怎么样的?
      焚烧秸秆罚款规定是怎么样的?焚烧秸秆罚款规定是将会被判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大气污染防治法》,会由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监督管理,责......


·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都有哪些
      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都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发起人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发起人协议包括哪些内容?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包含的内容1、各发起人。2、拟设立公司的名字。3、拟设立公司的经营范围。......


·四川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四川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棚户区的改造时近几年来,国家相关部门提出的,且各地已陆续开展棚户区的改造工作。为了方便改造工作的进展,保......


·一、重婚罪一定要结婚么?
      一、重婚罪一定要结婚么?重婚罪一定要结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第一次离婚半年后,即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第二次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要在开庭时说清双方矛盾及提出相关证据。法院判决夫妻......


·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怎么考虑?
      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怎么考虑?按照公司的类型和公司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考虑;所有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都可以采用认缴制,你可以认缴一个您希望得到的注册资本......


·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于2002年7月17日建设部建市20......


·交通事故后离开现场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您为了在事故发生时可以得到一个保障,大多数人都会买一份车险。不过有时候会有这么一种特殊情况,因为各种原因交通事故后离开......


·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赔偿规定是什么?
      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赔偿规定是什么?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


·夫妻离婚房子不分配可以吗
      当夫妻二人不存在感情后法院会按照规定判定他们可以离婚,而在离婚后房产的分配也是比较困难的,因为涉及到房产证上名字的归属,这时候又不想将房子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