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审查起诉有几次补充侦查的机会?

一、审查起诉有几次补充侦查的机会?审查起诉有两次补充侦查的机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二、检察院补充侦查是什么意思补充侦查,在提起公诉阶段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了罪行或同案人,需要补充进行有关专门调查等工作的一项诉讼活动。补充侦查的目的在于查清有关事实和证据,以决定是否将犯罪嫌疑人交付人民法院审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2款的规定,补充侦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这种形式一般适用于主要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了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对需要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制作《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写明退查的理由和需要补充查明的具体事项及要求。另一种是由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只有某些次要的犯罪事实、情节不清,证据不足,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有违法情况,在认定事实和证据上与公安机关有较大分歧或者已经退查过但仍未查清的案件。自侦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应将案件退回本院侦查部门。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中,对各种证据有疑问的都要进行重新收集或鉴定。比如人民检察院对鉴定结论有疑问或依照当事人的请求,应当自行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进行医学鉴定,必要时可以聘请医学机构或专门鉴定机构有鉴定资格的人员参加。人民检察院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勘验、检查笔录存在疑问的,应当要求办案人员提供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勘验、检查笔录获取、制作的有关情况,必要时应当重新收集和制作,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可以进行鉴定。对于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有两次退回到下级的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补充侦察的机会。这是由于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因证据的缺失造成案件审理的困难的,可以由人民检察院自行补充审查,但是为了效率以及准确性而言退回侦察是对案件以及案件涉及到的当事人的一种负责人态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通常国有企业裁员怎么补偿 一、通常国有企业裁员怎么补偿?
      通常国有企业裁员怎么补偿一、通常国有企业裁员怎么补偿?国有企业依法裁员的通常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个人可不可以申请办理他项权证?
      我们都知道在按揭买房子的时候,如果想要贷款银行就会要求你去办一个代项权证,只就银行拿到这个证能,银行才会给你放贷,因为就是为了防止你不还款,......


·行政处罚截止日期是多久 一、行政处罚截止日期是多久?
      行政处罚截止日期是多久一、行政处罚截止日期是多久?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当地六个月个执结。法律依据:(一)《行政......


·本证与反证的关系是怎样的?
      本证与反证的关系是怎样的?一、本证与反证的关系是怎样的按照举证双方对所举证事实是否负有客观证明责任,我们将证据分为本证和反证,本证是指负......


·离婚后就财产问题补充协议怎样有效
      离婚后就财产问题补充协议怎样有效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具体要根据协议的内容来判定。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婚姻状况的约定,即双方虽......


·入职和试用期的区别体现在那些方面?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之前,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所谓试用期,就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通过这样的方法可以让职工了解到自己是否适合该岗位......


·成都离婚房产分割手续有哪些?
      当夫妻两个人的感情走到终点,无法调解和挽回的时候,离婚不失为一种对双方都有益的解决办法。但是,两个人在婚姻进行期间所创造的属于双方的共同的财......


·商标侵权商品的扣押期限是多久
      只要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即涉嫌商标侵权,工商部门就有权扣押物品,但物品扣押期限只有1个月,最多可延长1个月。工商行政管理......


·房屋装修工程怎么验收?
      房屋装修工程怎么验收?(一)照明电路敷设要符合规程,插座灯具开关、总闸、漏电开关等要有一定的高度,厨房、空调要专线专设,电视天线和电话专线要安......


·我国征收补偿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我国征收补偿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1、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其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


·怎么防范交房的法律风险
      不管是在买房的时候,还是日后交房,这些过程中都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而要是粗心大意的话,则就容易让自身利益收到损害,同时所要承担的风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