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军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军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二、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2、《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3、《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并不因为是军婚还是普通的婚姻关系就有什么不一样的了。军婚唯一不同的就是在离婚方面的要求会和普通的夫妻有一定的差别,比如说,自己的丈夫如果是军人,妻子如果出轨的话,那么第三者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但共同财产方面参考的依据都是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关于什么是全面审查原则?
      关于什么是全面审查原则?一、什么是全面审查原则全面审查原则: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


·主动离职被扣工资了怎么办
      主动离职被扣工资了怎么办劳动者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是违法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


·我国不授予专利的情形是怎样的
      我国不授予专利的情形是怎样的一、我国不授予专利的情形是怎样的(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


·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
      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由于工伤待遇条件未加以明确说明,或是用人单位的不规范,有些劳动者会遭遇工伤待遇无法申请合理补偿的情况。针对于此种情况劳......


·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哪些
      在实践中,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就是开发商与购房者的一场博弈,其实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谁也不愿意自己的利益受损。而为了不让自己的利益受损,购房......


·离婚拒绝付抚养费如何处理夫妻一方在离婚前拒绝支付
      离婚拒绝付抚养费如何处理夫妻一方在离婚前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


·离婚债务如何分割
      离婚债务如何分割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这种情况应符合......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有哪些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合同履行期限......


·从法律规定来看
      从法律规定来看,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将超标电动自行车认定为机动车没有法律依据。危险驾驶罪属于行政犯,所谓行政犯指由于法......


·非法集资改借条该怎么办
      一、非法集资改借条该怎么办如果是非法集资,而且借条没写用途,那么非法集资和借条没有多大关系,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到法院起诉。借条是指借个人......


·房屋继承过户需要交哪些材料
      房屋继承过户需要交哪些材料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