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法中离婚起诉方需要赔偿吗?
一般不需要,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诉讼程序流程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很多时候,就算起诉方是出轨一方,但被告方既没有对方出轨的证据也没有主动提出来索要赔偿,法院不会画蛇添足的去判决原告对被告进行赔偿。至于谁提离婚谁就必须要赔偿的这种想法更是无稽之谈,也有很多夫妻离婚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矛盾,只不过是单纯的因为日积月累的小矛盾感情已经破裂了的话,谁都不需要对谁赔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就是行为人在公共场合随意殴打他人或损害公私财物,很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当然,还有行为人非法持枪寻衅滋事,那么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
·强迫卖淫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强迫卖淫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
·退休劳动关系终止合同是否有补偿金
在我国,目前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如果到了法定退休年龄,退休者对劳动合同的终止问题心存疑虑。随之一系列问题也就浮出水面。那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是否可以申诉
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出现一些小意外,尤其是出门在外的时候,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还是很高的。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就会涉及到责任......
·深圳征地补偿标准青苗是哪些?
深圳征地补偿标准青苗是哪些?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和拓展,政府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用途给予适当的补偿。其中青......
·诈骗判缓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诈骗判缓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诈骗判缓刑的相关规定是: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罪,一定要尽量争取被害人的谅解,争取符合减轻处罚的条件,在被判处的刑罚可......
·房产赠与费用怎么计算
一般房产过户有三种方法可以使用,具体如下:⒈交易过户:如果该房产还会卖出去的话,那么你就选择交易过户比较好,交易过户只需要缴纳契税1.5%、测绘......
·长春房管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什么?
长春房管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什么?房管所工作职责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管理水富县城市规划辖区内的房......
·一、精神病人立遗嘱公证时是否会通过审核?
一、精神病人立遗嘱公证时是否会通过审核?精神病人立遗嘱公证时一般是无法通过审核的,《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的人均汽车保有量呈逐年上升的态势,道路上的汽车越来越多,所以各种磕磕碰碰的交通事故也呈多发趋势。有车一族开车除了谨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外......
·一、单方提出离婚协议书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单方提出离婚协议书内容是怎么样的?离婚诉状写作应包含的一般内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