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法延期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一、合同法延期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二、违约金的种类分为哪几种?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违约金可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法定违约金。
  
  
  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固定比率,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例幅度,具体比率由当事人在此幅度内商定,但当事人并未具体商定或商定无效的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法律预先规定的,不得由当事人协商而改变,也不管当事人是否把法定违约金条款写进合同,违约方都应支付违约金。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法定违约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法律、法规具体规定违约金的数额。
  
  
  2、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固定比率。
  
  
  3、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具体比率由当事人在此幅度内具体商定。
  
  
  第二,约定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指数额和支付条件都是由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来看,约定违约金主要有两种情况:
  
  
  1、法律、法规对违约金未作具体规定,完全允许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
  
  
  2、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
  
  
  虽然约定违约金不像法定违约金那样受到法律的限定,但是,在必要的时候,也要受到国家干预。合同法第114条对这个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第三,混合违约金。
  
  
  混合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了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当事人在该幅度内商定具体比率或幅度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是法定和约定相结合的违约金,也称混合违约金。
  
  
  司法实践中,关于违约金的普遍认识是,如果对方索要的违约金已经超过了延期支付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30%的话,且有证据证明违约金过高的情况下,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都可以适当的进行调整。不过,延期支付如果是因一些特殊原因造成的,也并不一定只要延期就得赔偿违约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哪些犯罪不能取保候审?
      哪些犯罪不能取保候审⑴累犯;⑵犯罪集团的主犯;⑶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⑷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⑸暴力犯罪(轻伤案件除外)以及其他严重......


·民事诉讼能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公民在遭遇交通事故后,最直接面临的就是事故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根据事故状况,公安部门会对涉事人员划分相应的事故责任。但如果公民对事故赔偿协商......


·外孙继承外婆房产要交税吗?
      外孙继承外婆房产要交税吗?外孙继承外婆房产要交税,主要的缴纳情况如下:1、契税。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


·现行的交强险最高赔偿包括哪些
      现行的交强险最高赔偿包括哪些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2.被保险人所有财产以及被保险车辆的财产遭受损失。3.被保险车辆发生......


·合同法中抗辩权的三种相同点
      合同法中抗辩权的三种相同点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一些麻烦,有时候会通过签订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发生问题的时候我们在按照合同执行的......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残疾赔偿金是否可以,赔偿标准有?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残疾赔偿金是否可以,赔偿标准有?人民法院经常处理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刑事案件,这种类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会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和财......


·体内藏毒怎么判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


·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相比的优势
      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相比的优势一、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相比的优势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相比的优势就在于,它是着眼于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协商,减免债......


·代驾事故责任承担谁来承担责任?
      代驾事故责任承担谁来承担责任?随着国家对酒驾行为的严格控制,现在很多人在喝酒之后就会找人代驾,很多时候代驾的行为降低了酒驾引发的事故的频率。......


·网贷逾期未还会起诉吗
      网贷逾期未还会起诉吗,会有什么后果?现在网贷已成为生活的流行标,年轻人在享受网贷快捷方便的同时,却没有做到及时还款。虽然是在网络平台上进行操作......


·由于目前我国流行着一股集中区热,许多地区都为了招商引资的便利
      由于目前我国流行着一股集中区热,许多地区都为了招商引资的便利,提前办好了相关的厂房设施。所以厂房租赁对于企业来说不失为一种捷径。那么,一般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