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法

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法
  
  
  (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发布)
  
  
  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
  
  
  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
  
  
  第十二条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
  
  
  相关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法解除相关的劳动合同时,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对这类劳动人员进行相关的劳动补偿。我国的劳动监察部门,按照我国的法律办理这类劳动纠纷,积极的保护我国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这类事件的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既有遗嘱又有遗赠扶养协议怎么办
      既有遗嘱又有遗赠扶养协议怎么办我国《继承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吗 ?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吗?一、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吗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一般不需要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除非其存在故意不......


·什么样的人才会成立共犯?
      一般在多人共同实施犯罪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成立共犯,不过此时也要注意只有当事人满足了规定情形的,才会成立共犯。那究竟什么样的人才会成立共犯呢?要......


·沧州现在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沧州现在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


·焦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焦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如今,随着城市的不断地发展,土地的规划越来越明确,很多地方都在进行征地补偿,焦作市也开始实施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措......


·哪些二手房可以买 可以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
      哪些二手房可以买可以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1、根据房改有关政策,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可以上市出售,包括按照成本价、标准......


·被拖欠工资又没有证据怎么办
      被拖欠工资又没有证据怎么办一、被拖欠工资又没有证据怎么办?没有证据是件比较麻烦的事情,不然很难证明企业拖欠工资的,此时劳动者要尽量收集证据......


·政府征收土地农民不卖违法吗
      政府征收土地农民不卖违法吗现在很对城市都在进行城镇化建设,但是现在城市的建设用地不断缩小,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所以就对农村实施征地拆迁,......


·一、对于老年人遗嘱怎么公证?
      一、对于老年人遗嘱怎么公证?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


·土地使用权人写谁的名字有什么作用
      土地使用权人写谁的名字有什么作用提到土地使用权,想必您都不陌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对每个公民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时候,需要填......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立案标准怎么确定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立案标准怎么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十三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