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精神损失费的赔偿合法吗?
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
根据离婚的实际情况,离婚在一些特定的情况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才能够请求精神损失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精神损失费的标准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人心理状态不同,对受害人产生的精神损害程度亦不同。一般来说,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害使受害人产生的怨恨深,精神损害严重;一般或轻微过失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则相对要轻,而且也易于抚平。正因为如此,在确定精神损失费的数额时,必须将侵害人的主观过错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2、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包括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持续的时间,等等。如侵权行为动机卑劣,手段残忍,持续时间长等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就重。侵权情节不同,反映出侵权人主观恶性程度和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使之成为确定精神损失费多少的另一重要因素。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千差万别。在有些情况下,尽管侵权情节较为严重,但由此造成的后果却相当轻微,由法院责令侵权人赔礼道歉即可消除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而对于那些毁人容貌,使人丧失视觉、听觉等器官功能或致人死亡者,其给受害人带来的精神损害就难以抚平,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失费数额时,不能无视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一般来说,以营利为目的侵害他人人格权者,行为人往往从侵权行为中获有利益,具有较好的赔偿能力。因此,对于这类侵权行为,根据其获利情况而增大赔偿金额,有利于从经济上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更好地慰抚受害者。在其他情况下,则要考察行为人的经济状况,经济状况良好,可以适当判令多陪;反之则酌情予以减少。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影响。法律制度离不开其所处的社会物质环境。人总是生活在具体的物质环境之中的经济人,所处环境不同,所需经济条件也不同。身处经济发达地区,由于消费观念、价格水平比一般地区要高,其所需的精神损失费的数额应当相应提高,否则,难以体现精神损害赔偿的慰抚与惩戒功能。
男女双方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要求精神损失费,但有关精神损失费的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具体的赔偿情况应当由双方进行协商来认定。一般情况下,精神损失费的标准也与对方的经济实力直接联系,如果对方没有能力支付精神损失的,应当进行减少支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常见的劳动纠纷有哪些
常见的劳动纠纷有哪些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用人单位追求利润最大化与劳动者寻求自身权益最大化这一对矛盾在不断发生碰撞,劳动纠纷大量上升。那么,常......
·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
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一、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不会视为自动离婚;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我国是没有自动离婚这种离婚方式的,如果......
·中国对购买假币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购买假币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国对购买假币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
·其实有些人对于监护人的概念并不是很清楚
其实有些人对于监护人的概念并不是很清楚,这也就导致了他可能对法定监护人的概念有些模糊,那么被保险人法定监护人是什么意思?根据相关的规定,法定......
·继承父母房产配偶有份吗?
继承父母房产配偶有份吗?继承父母房产配偶没有份,但是继承得到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
·什么是违法行为的含义?
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里受着法律的约束,法律是规范我们行为准则的一项重要途径。以法立国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基准,法律虽然限制了我们生活的很多地方,但......
·一、继子女继承遗产抚养关系必须要存在吗?
一、继子女继承遗产抚养关系必须要存在吗?继子女如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抚养关系,则有权继承继父母遗产。《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
·如果转载侵犯名誉权吗?
一、如果转载侵犯名誉权吗?新闻媒介和出版机构转载作品,当事人以转载者侵害其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1)新闻媒介和出版机......
·哪些案件直接由检察院立案
哪些案件直接由检察院立案对于一部分刑事案件,法律规定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的,对于这部分案件,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通常就不能再立案了。那......
·赠与合同何时成立
在合同法上,合同的成立时间因为是诺成性合同或者是实践性合同而有所不同。也就是说,如果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那么,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