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是一种契约关系

夫妻是一种契约关系,当初结为夫妻也是在男女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当在民政局领到红本本时,男女双方也就成了合法的夫妻,享有财产共享的权利,同时也有要为双方家庭承担责任的义务,要赡养老人,教育子女等等义务。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原本感情很好的夫妻也会遭受一些不必要或者是意外的变故,导致夫妻之间感情破裂,无法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和夫妻生活,最后通过了夫妻双方的协商也好,协商不成功到法院起诉也好,总之,最后的结果就是离婚,各过各的,互不干涉。但是离婚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当男女双方结为夫妻之时就拥有了共同财产,而且有点夫妻还生下了自己的孩子,有的因为家庭条件的问题,可能向亲戚朋友或者是银行借了钱款,那么当夫妻双方离婚时,这些问题和相关的事情要怎么处理呢?是由一个人处理,还是夫妻双方都有责任去处理后续相关的事情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夫妻的共同债务在离婚时或者离婚以后怎么处理的事情。首先夫妻离婚时双方共同欠着的债务是否需要连带清偿呢?对于这个问题,我国的婚姻法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当夫妻双方解除了婚姻,在之前欠下来的钱款是需要男女双方一起来还给相关的借款人的,具体要怎么偿还,是男方多偿还一点,女方多偿还一点,还是男女双方平分这些钱款主要是由夫妻双方一起协商。但是我们都知道,凡是都有个万一,如果协商不成功,或者是夫妻对于这个结果不服,此时就由法院来决定这笔欠款到底是怎么分配,这就由不得自己来决定了。现在我们知道了,夫妻离婚之前欠下的共同财产离婚后是需要男女双方一同负责偿还的,那么现在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连带责任,其实也很好理解,连带责任,简单来说就是男女双方在解除了婚姻之后需要一起负责离婚之前所欠下的钱款,也就是夫妻双方需要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团体对于一起欠下的钱款具有一起清偿的责任。如果谁违反了或者是不服从规定,那么这时就由法律来解决。当然除了一起偿还这些债务之外,还有一种方法,那就是在由双方商议时决定这些钱款由一个人先付清,但是并不是说另一方不对另一方的付出给予一定的补偿,而是由于离婚时中的另一方提出它什么也不要,这时其中的一方可以念着以前旧情偿还一些债务,之后通过男女双方的进行协商,确定另一方要给出多少份额的金额。这样野兽i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一种方法。另外在进行这些案件的处理时,夫妻双方一定要写清如何负责的方法,以免由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事案件一审审限是多长
      一、民事案件一审审限是多长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


·破产清算的特点,程序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特点,程序有哪些?当前交易市场竞争激烈,难免会有企业败下阵来,严重则会面临破产,这种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也带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企......


·提前30天通知辞退如何赔偿
      解聘员工需要提前30天通知的,如果未按规定提前30天通知的,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但是有些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是不需要提前通知的。用人单位没有......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如何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如何承担一、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如何承担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债务应由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和投资人(业主)共同来承担,理由是:20......


·交通事故亲属误工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亲属误工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


·【三级伤残】有哪些评定标准及使适用范围?
      【三级伤残】有哪些评定标准及使适用范围?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民法通则》诉讼时效的中断的条件是什么?
      《民法通则》诉讼时效的中断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


·拘留探望有没有时间限制?
      拘留探望有没有时间限制?拘留所探视时间:每周一、四下午14:00——15:30。1、会见次数:每名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会见一般不超过二次。当日每名被拘留......


·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国家机关违规行使权利的话会损害到公民的合法权益。像近年来出现的一些冤假错案就是典型的例子。当事人权益受到侵犯后,可以按照程序申请......


·精神损失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精神损失国家赔偿的标准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


·劳动者刑事拘留工作能保住吗
      劳动者刑事拘留工作能保住吗用人单位可以开除这类劳动者,刑事拘留,说明当事人已经涉嫌犯罪,成为犯罪嫌疑人,一般来说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被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