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继续性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多长?

继续性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多长? 一、继续型合同与一时性合同的区别
   1、继续性合同与一时性合同概念不同
  (1)一时性合同。指可以通过一次给付使合同目的得以实现的合同。所谓一次给付,既指纯粹一次履行完毕,还包括分期履行。在后一种情形,因其总给付系自始确定,时间因素对于给付的内容和范围并无影响。
  (2)继续性合同。指合同内容非一次给付可完结,须经持续的给付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其基本特色在于,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上居于重要地位,总给付的内容取决于应为给付时间的长短。委托合同、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合伙合同、租赁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供应水电气热合同均属继续性合同。
   2、可让与性的强弱不同
  一时性合同中的债权债务,可让与性较强;继续性合同中的债权债务,原则上由当事人承受,转让的障碍较多。《合同法》对此有所体现: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224条第二款);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合同法》第371条;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合同法》第400条)。
   3、对解除权限制的程度不同
  一时性合同贯彻合同严守原则,解除权发生的原因较少。继续性合同重视信赖基础之存在,信赖基础丧失或难以期待当事人继续维持合同关系时,法律多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继续性合同法律规定了较多的法定解除权。例如,委托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享有任意解除权;加工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任意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是否溯及既往不同
  一时性合同解除后具有恢复原状的可能性,可以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继续性合同被解除时,或无恢复原状的可能性,或不宜恢复原状,故继续性合同被解除后仅向将来发生效力,解除前的合同关系不受影响。
   二、继续性合同的履行期限
  通过继续性合同与一时性合同的对比可以知道:继续性合同是分期、分批履行的,所以它的履行期限是不固定的,当合同生效时履行期限便开始了,随着合同的终止而结束。所以继续性合同的履行期限也是分期的。
  由以上继续性合同与一时性合同区别的对比可以知道,继续性合同的履行采取了分批、分期的方式,所以继续性合同的履行期限也是不固定的。当合同生效时继续性合同的履行期限便开始了,但它没有一个固定而准确的时间段,是与其合同生效与否相关联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责任制岗位可以排除加班工资吗?
      责任制岗位可以排除加班工资吗?责任制岗位是不可以排除加班工资的,不管是什么样的岗位都是被确定在劳动法律关于工作时间的保护范畴之间的,如果说因......


·工程质量的自控主体包括哪些单位?
      工程质量的自控主体包括哪些单位?在建设工程里面,最重要的一点应该是工程的质量,因为这直接关系到这一个工程在建设了以后是否安全,那这时候就需要......


·一、酒驾和醉驾扣几分,处罚区别是什么?
      一、酒驾和醉驾扣几分,处罚区别是什么酒后驾驶将会被扣12分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


·在我们的工作中难免会出现磕磕碰碰的情况发生
      在我们的工作中难免会出现磕磕碰碰的情况发生,而对我们的身体造成伤害影响我们今后的生活时,我们就需要向有人单位和保险公司进行赔付的时候。我就就......


·工程合同逾期违约金支付标准有上限吗?
      工程合同逾期违约金支付标准有上限吗?一、工程合同逾期违约金支付标准有上限吗?工程合同逾期违约金支付标准是有上限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延迟......


·过失犯罪故意犯罪矛盾吗?
      过失犯罪故意犯罪矛盾吗?不是矛盾的概念,而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故意犯罪是有主观的有意,知道或理应知道可能产生不良后果;过失犯罪完全是出于无意,不......


·如何代理注册私募基金公司?
      如何代理注册私募基金公司?一、私募基金的概念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


·购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购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购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应该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


·申请工伤认定多少时间能办下来
      在向认定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后,需要等待一定的时间,这样工作人员才能根据提供的材料做出专业的认定,当然此时申请人也是可以对认定结论表示不服......


·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要如何区分
      单位受贿罪是通过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来实施的,很容易与受贿罪相混淆,而要是无法准确区分开这两个犯罪的话,那就很容易出现定错罪......


·私运800条香烟会判刑吗
      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1.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