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辩护的条件有哪些


  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辩护的条件有哪些
  
  
  一、从犯罪构成理论入手作无罪辩护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
  
  
  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
  
  
  3、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4、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奸情、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由于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有不同档,所以必须认真考虑故意杀人罪的情节,对于较轻的情节,可以尽力争取量刑的从轻处理。
  
  
  二、从“证据不足”入和“罪疑从无”进行无罪辩护
  
  
  罪疑从无原则是指对犯罪事实不清,犯罪证据不足的刑事疑难案件作出无罪推定的一项刑事证据原则,也是保障被告人基本人权和体现现代刑事诉讼价值客观要求的诉讼原则。
  
  
  新的《刑事诉讼法》 引入罪疑从无原则,给律师无罪辩护创造了机会。证据必须形成证据体系,即完整的证据链条。若证据不能形成体系,证据链条脱节,指控将不能成立。
  
  
  《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款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三、从“程序违法”进行无罪辩护
  
  
  程序辩护是比较新的辩护方法。通过分析和指证控方程序违法,从而否定违法取得的证据,是控方的指控失去有力证据的支撑,从而得出被告人无罪的结论。该思路来源于西方的“毒树之果”理论。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43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司法工作人员违法回避规定、违法管辖规定取证,尤其是刑讯逼供、诱供骗供都是法律禁止的,非法取得的证据应当按照证据排除规则予以排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明文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故意杀害人的的辩护存在不小的难度,因为已经涉及人命,所以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需要自己积极的结合实际进行分析,只要自己合理的处置,一般情况下会进行合理的处置,但是问题的关键是自己的权益维护需要在有效的方式中进行,从而确定事情的完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要备案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要备案吗?需要备案,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当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时,承租人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向新的房屋权利人要求租赁......


·监视居住的法条都有哪些
      监视居住的法条都有哪些一、监视居住的法条都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市政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哪几种
      市政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哪几种一、市政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哪几种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


·最佳证据规则是什么?
      最佳证据规则是什么,怎么适用最佳证据规则在诉讼中,法官对事实的判断是依据证据来进行的,所以,当事人应该对最佳证据规则有一定的了解,才能在诉讼中......


·工伤认定程序杭州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程序杭州是怎样的?1、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公司让签承诺书合法吗?
      公司让签承诺书合法吗?一、公司让签承诺书合法吗公司让签承诺书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


·个人债权债务清理中举证责任和期限是什么?
      个人债权债务清理中举证责任和期限是什么?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难免和他人发生债务往来,一般到年底时,您都会对个人债权债务清理。对于无法收回的债......


·一、离婚后财产和孩子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后财产和孩子怎么规定的?一)离婚后夫妻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


·普通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普通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一、普通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1、普通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房贷会不会推迟?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房贷会不会推迟?根据法律规定疫情房贷会推迟,受新型冠状病毒的影响,全国进入全民防疫状态,出行受限、延期开工,对经济、生活产生重......


·报捕换押的规定是什么?
      报捕换押的规定是什么?一、报捕换押的规定是什么?报捕换押的规定是批准逮捕之后,如果要变更相关的强制性的措施的话,是需要换押证的。报捕后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