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辩护的条件有哪些


  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辩护的条件有哪些
  
  
  一、从犯罪构成理论入手作无罪辩护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
  
  
  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
  
  
  3、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4、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奸情、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由于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有不同档,所以必须认真考虑故意杀人罪的情节,对于较轻的情节,可以尽力争取量刑的从轻处理。
  
  
  二、从“证据不足”入和“罪疑从无”进行无罪辩护
  
  
  罪疑从无原则是指对犯罪事实不清,犯罪证据不足的刑事疑难案件作出无罪推定的一项刑事证据原则,也是保障被告人基本人权和体现现代刑事诉讼价值客观要求的诉讼原则。
  
  
  新的《刑事诉讼法》 引入罪疑从无原则,给律师无罪辩护创造了机会。证据必须形成证据体系,即完整的证据链条。若证据不能形成体系,证据链条脱节,指控将不能成立。
  
  
  《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款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三、从“程序违法”进行无罪辩护
  
  
  程序辩护是比较新的辩护方法。通过分析和指证控方程序违法,从而否定违法取得的证据,是控方的指控失去有力证据的支撑,从而得出被告人无罪的结论。该思路来源于西方的“毒树之果”理论。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43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司法工作人员违法回避规定、违法管辖规定取证,尤其是刑讯逼供、诱供骗供都是法律禁止的,非法取得的证据应当按照证据排除规则予以排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明文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故意杀害人的的辩护存在不小的难度,因为已经涉及人命,所以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需要自己积极的结合实际进行分析,只要自己合理的处置,一般情况下会进行合理的处置,但是问题的关键是自己的权益维护需要在有效的方式中进行,从而确定事情的完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关于车祸误工费找谁赔偿?
      关于车祸误工费找谁赔偿?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对于违法行为造成的,则违法人员个人赔偿,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


·合同到期没有辞职可以直接走吗?
      随着劳动法的普及,我们大部分的劳动者都知道在入职后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法规定在合同期限内用人......


·企业合同审查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合同审查需要注意什么1、应注意合同的有效性;2、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对法人资格审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1)是否依法成立;(2)有没有必......


·在江阴司法鉴定机构如何申请登记?
      需要申请成为司法鉴定机构的企业或机构,在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申请登记通过之后,司法部会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使用期限为5年。那么,江阴司法鉴定......


·员工怀孕三期单位可以辞退吗
      员工怀孕三期单位可以辞退吗一、员工怀孕三期单位可以辞退吗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


·有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有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有朋友欠钱一直不还的,首先可以向欠钱人催要欠款,并且录音或录像,以此取得相应的证据,也可以找都熟悉的人参与催款,以便以后......


·公司不和我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公司不和我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


·民法总则中的侵权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每个公民自一出生开始就享有各种各样的民事权利能力,这种民事权利能力不会因为当事人年纪尚小就区别对待,比如未成年人的隐私权,肖像权等各种权......


·一、我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金吗?
      一、我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金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平日加班可以调休吗 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劳动法》中对员工周末被安排加班有特殊的规定,此时虽然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但如果单位不想支付加班费的话,则可以在之后安排劳动者进行调休。......


·如果持械聚众斗殴能保释吗?
      如果持械聚众斗殴能保释吗?在生活当中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摩擦是无法避免的,但是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如果能自己解决当然是最好的结果,但是有时候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