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023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023
  
  一、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二、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限
  
  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中的债依据债务关系的当事人约定或者依据法定产生,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人,负有义务的一方称为债务人。按照债务承担,债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属于由夫妻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之债,也就是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来归还,即使在夫妻离婚后也由夫妻共同归还。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这些: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为付有法定义务的治病,主要指为夫妻双方的父母、因为年老、患病不能维持生活,而夫妻一方对其有有扶养义务的父或妻的兄姐,丧失父母的(外)孙子女。即使是妻子借款为自己的父母治病,而作为丈夫应当对这笔债务承担归还责任,而不因为岳父母不是亲父母为由不承担债务。
  
  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经过配偶同意生育的人工受精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但不包括无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一方的非婚生子女、一方和他人通奸所生的子女、一方擅自收养的子女。
  
  其他应当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是:经过夫妻双方同意的赠与、经过夫妻双方同意的支付对非法定抚养、赡养、扶养人的生活医疗费用所导致的债务。比如经过夫妻双方同意借款捐助一个没有抚养关系的孤儿等等,这种债务如果不经过夫妻双方同意,在离婚时候这笔债务由夫妻一方承担(但不得对抗善意的债权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而继承获得的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因为继承而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被继承人指明遗产只给予夫妻一方的,遗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因继承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同理,因赠与、遗赠等也同上。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而言,他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归还债务。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实践中,对于夫妻个人的债务其实也是有可能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主要是指在一方对外借债的时候,实际借的钱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上面的,那既然另一方也实际使用了这笔钱,自然也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除此之外,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而所负的债务,也是会按照共同债务来对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院立案后提供虚假证据怎么办
      法院立案后提供虚假证据怎么办当双方不幸发生冲突,无法互相协商解决只能诉诸法院,在法院立案后,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资料,这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法院......


·盗窃罚金数额是怎么确立的
      其实我国针对盗窃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的惩罚手段还是比较严格的。并且在有些情况下,如果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的话,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可能会对行为人判处......


·非法集资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其实,违法犯罪行为离我们并不远,在我们的生活中,随时有各种形形色色的犯罪行为发生。非法集资现象发生的次数是很多的,并且,它极大地使我国的经济......


·济青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济青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许多人想要知道关于济青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济青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本站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济青高铁征......


·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九条【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


·丈夫要遗弃妻子会不会构成犯罪?
      家庭成员之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而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将孩子或父母遗弃,就会涉嫌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家庭成......


·寻衅滋事取保候审缓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关于寻衅滋事的相关规定以及处罚措施我们都知道,不管是针对情节严重的也好还是情节轻微的也好,我们都需要针对这类情况来采取相应的处罚,因为这类情......


·工程质量主要问题及对策是什么?
      工程质量主要问题及对策是什么?工程施工队伍素质过低。各施工企业内部新工人比较多,技术培训跟不上,工人技术素质较低,甚至个别工人对本身所施工部位......


·一、发生交通事故怎么理赔的?
      一、发生交通事故怎么理赔的?1、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并迅速报案。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立即向公安机......


·一、交通事故报警后当事人和解程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报警后当事人和解程序是什么?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


·远期信用证和即期信用证的区别
      远期信用证和即期信用证的区别1、即期信用证(SightCredit)是指受益人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可凭即期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收取货款的信用证。其特点是受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