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我国专利有效期是多久?

我国专利有效期是多久1、中国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2、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3、申请专利保护期限要注意,使用他人专利期限一定要向专利局检索后再选择使用。4、保持专利权的有效期是以专利权人按规定缴纳年费为前提,当在下列情况下,专利权提前终止:1)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2)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5、专利法第39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做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6、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法第四十条也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7、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8、发明专利的有效期应该是从授权公告日起,至申请日后20年之日止,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从授权公告日起,至申请日后10年之日止.9、发明专利权的有效期的起点是授权公告日,终点是从申请日算起20年截止之日。10、上述有效期都是基于专利权人按时缴纳了相应费用(例如年费)的假设,而且在此期间专利没有被无效掉。11、如果专利权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年费,或者专利被无效掉了,专利的有效期就提前结束了综上可知,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期为10年,起算时间都是申请日。这点与美国专利的有效期是有很大不同的。二、专利权什么时候生效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公告之日起算,不论公告之日与授权日、发出专利证书之日是否是同一天。我国的专利分为了三大类,包括发明创造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其中类型不同的专利,规定的有效期也不一样。作为发明专利,有效期是从授权公告日起,至申请日后20年之日止。但要是后两种专利的话,则有效期从授权公告日起,至申请日后10年之日截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般来说
      一般来说,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伤工资待遇是按照其工作时原工资福利待遇的。这是用应经应尽的责任,也是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需要给予员工的相关保证。毕......


·商业车险上浮是如何规定的
      商业车险上浮是如何规定的一、商业车险上浮是如何规定的汽车保险费费用上浮的规定是:自2015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保险公司将实行新的车辆保险费率......


·交通肇事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是针对伤者或者死者造成的伤害,而由受害人或者受害人的家属或其近亲属提出来的精神损害赔偿,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精神损害赔偿设......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一万块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一万块不还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


·一、交通事故交警要扣双方驾驶证么?
      一、交通事故交警要扣双方驾驶证么?交通事故严重的情况下,交警是可以扣留驾驶证的,原因如下:(一)根据《道路交通法》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


·劳动争议仲裁期间需不需要上班?
      劳动争议仲裁期间需不需要上班?一、劳动争议仲裁中是否该上班?单位提起的劳动仲裁,在争议处理期间,单位要求劳动者上班,若无正当理由,劳动者应当......


·商标侵权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情形有哪些一、商标侵权的情形有哪些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


·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时间
      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时间一、什么是质押合同?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


·在工作的时候如果造成了人身损害,一般都会想到是工伤。其实只有
      在工作的时候如果造成了人身损害,一般都会想到是工伤。其实只有是公司的正式职员才能算作是工伤,所以在出现人身损害之后,是必要要进行劳动关系的认......


·一、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有哪些?
      一、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有哪些?《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这个条例一共分为总则、建设工程有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建设工程有关人员的质量责任工程......


·一、丈夫去世继子归谁抚养?
      一、丈夫去世继子归谁抚养?我国《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