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后彩礼要返还吗,离婚可以要回彩礼吗

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彩礼礼的习俗,婚约正式缔结后,一般不得反悔。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婚约反悔的情况,那么离婚后彩礼要返还吗?其实离婚彩礼能否要回来要看具体情况,下文将为您做一一解答。
  
  
  一、离婚后彩礼要返还吗
  
  离婚彩礼需要返还的情况主要有三种:一种是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第二种是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却没有共同生活;第三种是男方给付彩礼后导致生活困难,难以维持当前生活。下面将详细介绍以上三种情况。
  
  (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比如只在家里摆了酒席,宴请了宾客,却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男女双方反悔,不打算继续生活下去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较长时间,有共同的财产,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劳动和消费等,在事实上已是一家人,长时间稳定的生活在一起。如果没有共同生活,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同时,给付人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婚后分得的财产难以维持当前生活的情况,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二、离婚彩礼不能要回来的情况
  
  离婚彩礼也有不能要回来的情况并且共同生活的,或者是同居两年以上的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再或者是 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这三种情况,彩礼不能要回来。以下是具体情况的介绍: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四)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规定男女结婚的必须要给付彩礼,通常都是按照当地的风俗,才会在结婚的时候要求男方家给付一定数额的彩礼。实践中,就结婚彩礼产生的纠纷是比较多的。而要是夫妻日后离婚后彩礼要返还吗?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贷款拉黑牵扯子女吗
      没有影响。父母贷款还不上,被银行拉入黑名单对子女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如果被银行起诉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子女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是有影响......


·社保局工伤年龄的规定是什么?
      社保局工伤年龄的规定是什么?社保局工伤年龄的规定是用人单位使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建立劳动关系的对象。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


·一,租房协议模板需要注意什么
      一,租房协议模板需要注意什么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


·农村果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农村果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国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


·司法鉴定轻伤标准2023年有什么规定
      在日常工作中,部分工作人员难免会因为工作的原因造成身体上的伤害,此时您应当及时治疗。如有必要的话也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索求赔偿。那么,司法鉴定轻......


·缓刑期间犯新罪如何处理
      罪犯要想被判缓刑,自然首先要满足缓刑的条件,否则的话就不具有相应的资格。而法官在判缓刑的同时也会作出具体的考验期,考验期内就要求缓刑人员认真......


·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危险驾驶罪是为了惩罚那些具有危害公共安全但未发生危害结果的机动车驾驶员,当然,认定危险驾驶罪,必须了解危险驾驶罪得到构成要件。那么,我们在下......


·一、律师见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律师见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一般是有效的,只要该份遗嘱的遗嘱内容合法,形式没有太大瑕疵,就有法律效力。具体来说包括下面五部分:(一)遗嘱......


·离婚案法官会问抚养权怎么答辩?
      夫妻双方因为意见不和而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离婚时如果双方有小孩,那么就会牵涉到一个抚养权归属的问题,抚养权的争夺涉及到的因素非常多,双方的经......


·编辑出版合同印花税类型是怎么规定的
      编辑出版合同印花税类型是怎么规定的一、编辑出版合同印花税类型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规定......


·农村80岁老人被撞身亡能赔多少
      需要看案情,关于赔偿问题建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受害人的情况来确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出现人身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