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婚后财产分割是什么案由?

婚后财产分割是什么案由?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由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其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
  
  
  其二,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
  
  
  其三,双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起的争议;
  
  
  其四,一方当事人于婚姻关系结束后发现时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对于因以上四种情形而提起诉讼的,法院均应当受理。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注意事项
  
  
  离婚登记是指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解除现存婚姻关系所采取的一种行政程序。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实践中,离婚后出现财产纠纷的情形多为一方在离婚时隐瞒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或其他收益,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了这些财产,从而主张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产生的纠纷。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还应注意,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提出。
  
  
  此外,当事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当事人事后不履行的,该协议本身并无强制执行力,当事人还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其效力作出认定,方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之后肯定就会有财产分割的问题,对于案件一般所执法的方式就会不一样,执法人员在执行案件的时候一定要先认定案件的具体情况,才能更好的作出最后的判定,所以,财产的分割一定要好好的协商清楚,才不会引起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抵押登记部门有哪些?
      抵押登记部门有哪些?抵押不同于质押,这是一种不转移占有权的一种担保方式,通常情况下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物品就债务向债权人进行抵押。进行抵押......


·62岁车祸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62岁车祸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


·对于公司股份如何分配比较好
      对于公司股份如何分配比较好一、对于公司股份如何分配比较好?刚刚创业的公司,股权的分配多数是采用三种分法,第一种,平均分配;第二种,个人说了......


·医疗事故鉴定的收费是怎么样的
      发生医疗事故后,因为医疗行业专业性的特点,要通过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医疗事故的责任和性质。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的鉴定程序以及是如何收费的,下......


·侵犯儿童适用什么法律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虐待儿童,情节恶劣的,以虐待罪论处。对儿童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


·可信赖的刑事辩护应该如何选择?
      可信赖的刑事辩护应该如何选择?可信赖的刑事辩护在进行选择的时候,需要充分的考虑到各种各样的因素,比如说这个律师是否专业和就有相关的能力,不仅仅......


·一、醉驾事故车损由谁定损?
      一、醉驾事故车损由谁定损?醉驾事故的车损应该由负责理赔的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的。事故车辆定损流程:第一、报案当车主朋友的爱车不幸发生......


·一、离婚夫妻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一、离婚夫妻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


·不是有意伤人为什么也要判刑
      首先大家都知道只要是故意伤人,那就肯定会收到相应的处罚甚至难免牢狱之灾。那无意伤人,不是出于大脑意志不带目的性的,为什么也要判刑呢?这个要具体......


·什么情况下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
      什么情况下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一、什么情况下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


·经典实用离婚协议书
      男方:。。。(身份证登记信息)女方:。。。(身份证登记信息)男女双方经协商,就双方离婚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