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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自然人享有权利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自然人享有权利有哪些?自然人享有权利有: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二、自然人有哪些分类?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法律上能为完全有效的法律行为的人 。通常以精神健全的成年人为有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为有效法律行为的人 。他们不能因其所为法律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一般包括:幼年人;不能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经法院宣告为丧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同时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部分行为能力的人。公民已达到一定年龄而未达法定成年年龄,或者公民虽达法定成年年龄但患有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不能独立进行全部民事活动,只能进行部分民事活动的能力。上述两种人,统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该法还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我国的《民法典》中对于自然人的概念以及所享有的权力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果被侵犯了归档的各项权利的,自然人有权通过各种正规的渠道为自己维护正当的权益。自然人除了享有相应的权力之外,还规定了需要履行的义务,没有履行义务的同样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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