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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批捕申请如何救济?

一、我国批捕申请如何救济?
  
  
  我国批捕申请救济的相关规定为:批捕申请救济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二、不批捕的情况
  
  
  检察院什么情况不批捕?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检察院不得批捕。
  
  
  司法实践中,有下列情况,检察院一般也不批捕: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
  
  
  5、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6、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
  
  
  7、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三、批准逮捕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我国批捕申请是可以向相关的部门申请救济补助的。这个过程涉及到需要收集提供的材料以及相关的申请流程都是需要根据当地的现行制度为准进行执行的。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逮捕的决定的是当地的人民检察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可以退回进行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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