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从批捕到判刑需要多久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一、从批捕到判刑需要多久时间的规定是什么?从批捕到判刑需要多久时间的规定是:一般情况下,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由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一个月)然后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一般期限为1个月(当然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适当的延长)。二、法庭审判程序1、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2、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四)宣读鉴定结论;3、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三、关于侦查阶段的具体内容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犯罪嫌疑 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从批捕到判刑的过程最长不能超过两个月,在这个时间限制内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检察院必须要高效准确的对案件进行相应的审理,这个过程中需要收集的证据材料需要尽快收集,如果因为案件情况比较复杂,并且涉案的人员也很多的,可以适当的申请延长时间限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区别?
      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区别?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对于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的重视程度不言而喻,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国的各项政策......


·车船税时候交有规定的时间吗?
      车船税是购买车辆或是船舶后需要缴纳的税款,我国经济水平的增长可以明显看到各类私家车越来越多,有些省市限号限行也是由于汽车尾气污染,还有造成严......


·不动产的担保物权包括哪些?
      一、不动产的担保物权包括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三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


·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一、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刑法》第四百零七......


·产品购销合同中只盖骑缝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产品购销合同中只盖骑缝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产品购销合同中只盖骑缝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不具有法律效力,买方应当在签字盖章处盖章后,由法人代表......


·夫妻共同债务使用时间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使用时间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使用时间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的时间标准是只要夫妻一方仍有婚姻关系,即为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如果此时双方......


·饮酒后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饮酒无证驾驶是两种违法行为,分别定性,合并处罚。无证驾驶的,一般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的拘留。饮酒驾驶的处罚:罚款1000-2000元,......


·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刑标准是什么一、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刑标准是什么枉法裁判罪立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民事、行......


·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在买房后,我们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国家相关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地产证,这是排他性的使用一定面积的土地的基础。现在市场上,大多会转让二手房......


·如何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权的登记/变更?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登记申请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


·股权质押能解除一部分吗?需要哪些材料?
      股权质押能解除一部分吗?需要哪些材料?一、股权质押能解除一部分吗从解除股权质押申请材料来看,有要求申请解除质押比例,那就说明股权质押解除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