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属的原则?

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属的原则有哪些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就是说法律允许当事人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对婚前、婚后的财产关系或某项财产收入做法定财产之外的约定,即将婚前或婚后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或所得约定为某一方所有。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约定的时间。法律没有作出任何限制性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约定。
  
  
  (二)约定的范围。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作出约定,也可以对双方的婚前财产作出约定。但不得对国家、集体、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进行约定。
  
  
  (三)约定的内容。双方既可以约定双方的财产归共同所有,也可以约定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既可以约定双方财产中的一部分为双方共同所有,一部分归各自所有,也可以约定一方财产的一部分归另一方所有。
  
  
  (四)约定的方式。夫妻财产约定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采用口头形式约定,双方均无争议的,应认定有效。
  
  
  (五)约定的优先力。婚姻法第19条规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这表明夫妻对财产的特别约定是具有优先力的。
  
  
  (六)约定的约束力。
  
  
  1、对当事人的约束。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对第三人的约束。当第三人知道约定的内容时,对第三人有约束力。
  
  
  夫妻财产的约定归属,需要自己多加注意具体的法律细节,毕竟此类问题涉及当事人的直接利益,一旦在归属的问题上丧失原则性,那么有关协议的法律效力就会缺乏共同性,因此自己需要积极的践行有关的法律条例,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何解析私募基金违法违规案例?
      如何解析私募基金违法违规案例?资产管理计划或私募基金投资者200人上限1、法律规定200人上限规则,具体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伤赔偿程序怎么走?
      工伤赔偿程序怎么走?工伤申报流程简单来说就是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最后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具体赔偿流程如下:1、工伤......


·刑事诉讼查封扣押的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查封扣押的规定有哪些?《刑诉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况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况一、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


·五级工伤退休待遇有什么?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受伤之后评定的时候是会按照法定的标准等级进行的,这是为了能够让赔偿标准能够按照相应的等级合理地对受伤劳动者给予补偿,实际上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等级是怎么划分的?公路工程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城市道路交通是否顺畅,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人身......


·继子女和亲子女继承权平等吗?
      继子女和亲子女继承权平等吗?继子女和生子女继承权是属于平等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


·我们通常所说的工程质量问题,是指产品质量的问题。但是对于从事
      我们通常所说的工程质量问题,是指产品质量的问题。但是对于从事建筑工程的行业的职员来说,工程质量的问题则是指那些投入市场使用后由于工程质量不合......


·两高对故意伤害的解释量刑意见是什么?
      两高对故意伤害的解释量刑意见是什么?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


·合同一旦成立就必然生效吗?
      合同一旦成立就必然生效吗?合同一旦成立不是就必然生效,合同成立的两个要素是要约和承诺。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做出的希望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


·什么叫单位受贿罪 怎么认定单位受贿罪
      一般来说,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能构成单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而此时也要求实际的行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