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日常生活中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在缴纳相关的税费的时候,会听到一个名词,那就是劳务所得。要知道,这劳务所得,是与我们所熟悉的工资收入、薪水是完全不同的。但是,有一点却是一样的,那就是这劳务所得也是需要缴纳税费的。那么,我们就需要弄清楚这劳务所得的定义,以免在纳税的时候混淆,那么这劳务所得究竟是指的什么东西呢?(一)劳务所得指的是什么?根据有关法律中的规定,劳务所得就是行为人在所从事的行业,比如说个人独立从事的设计、某些高端器械的安装、为工程绘制图纸、个人所进行的合法医疗服务、个人所进行的会计、个人独立的法律咨询或者是上庭服务、个人通过自己的特长所独立从事的小说投稿、作品译制、音乐制作、雕塑绘画、甚至是杂技舞蹈等等所得到的劳务报酬,这些都算是劳务所得。当然了,需要注意的是,这劳务所得要与个人工资薪水收入区分开来,前面所说的那些行为只有是在独立自主的前提下,才能够算是劳务所得,也就是说,行为人在做这些事情或者是提供这些服务的时候,其本身不与某个具体的公司存在着雇佣关系,这样所得的劳务报酬才不会被归到工资收入这一类。而且,下面的几种特殊情况,也一般会算作是劳务所得:①担任公司的董事,一般来说,这种情况的话,如果董事不在公司里面担任任何具体的职务,那么其董事费用,也属于劳务所得。②在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勤工俭学所得到的报酬,也算是属于劳务所得。③公司企业对于那些业绩突出的非雇佣员工,所进行的业绩奖励,也应该包括在劳务所得中。④个人在兼职过程中的收入报酬,也是属于劳务所得的范畴。⑤演员参加非自己所在的公司单位的文化演出所得的报酬,歌星走穴的演出报酬,也属于劳务所得范畴。(二)劳务所得税是什么?劳务所得税,就是行为人通过个人独立劳动所得的报酬,然后根据报酬的多少,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缴纳的税费。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中的相关规定,劳务所得税的收取,就是按照个人所得税的标准进行收取的,采取是先预扣的方式,在计算税费之前,先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扣除,一般是每次收入如果不超过4000元,就先扣除800元,如果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话,那么就扣除收入的20%。总而言之,劳务所得与工资收入所得是不一样的,但是都属于个人所得,而且因为没有公司预先扣除税费,所以在劳务所得上面我们也要多加留意,以免最后因为不注意而延误甚至是没有缴纳劳务所得税,这样造成的不好后果也会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不好的影响。所以,弄清楚劳务所得报酬是指的哪些,包括哪些范畴,都是很重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商业银行个人存单质押合同借款范本怎么写
      商业银行个人存单质押合同借款范本怎么写商业银行个人存款质押借款合同范本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商业银行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贿与正常礼尚往来的区别是什么?
      一、行贿与正常礼尚往来的区别是什么?主要在于是否存在非法利益,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以行贿罪论处。谋取不正当......


·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流程是怎样的
      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的具体流程从受理到处理执行,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通过劳动保障投诉,坚持维护劳动者弱势一方,而作为劳动者一方,也要积......


·劳动合同分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
      劳动合同分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补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定情形有哪些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定情形有哪些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二款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


·专项工程承包招标两种方式
      专项工程承包招标两种方式市场上针对工程、货物、服务等项目涉及金额较大的项目都会通过招标的方式来选择合作的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类别中,按......


·什么情况可以不给抚养费
      什么情况可以不给抚养费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


·购房者退房的理由是什么
      购买商品房本来是为了住,但是有时候,买完房后发现房子并不如意,于是想退房。购房者要求退房的事情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但不是所有人能退掉房子。那么......


·公安机关立案之后多久批捕
      一、公安机关立案之后多久批捕?公安机关立案之后到批捕的时间是没有限制的,因为公安机关不可能在没有证据线索的情况下,仅凭受害者的一面之词就采取......


·电信诈骗罪名立案标准是什么
      电信诈骗罪名立案标准是什么电信诈骗罪名立案标准是什么其中《对于电信诈骗罪立案标准的认定规定》(二)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的诈骗犯罪,是集资诈骗......


·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是指什么?
      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是指什么?一、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是指什么?商标侵权行为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