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非法持有毒品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本罪的对象为毒品,即本法第357条所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毒品。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禁止非法持有的毒品而故意持有。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如何处罚?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法条如下,依据我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 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七条 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 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痛痛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的时候,需要看具体持有毒品的数量是多少,通常要求持有毒品数额达到较大标准,而这个时候就需要考虑到毒品的种类了。若持有毒品数量很少,那只能当做一般的违法行为处理,而不能直接认定构成这里的非法持有毒品罪。另外一旦被认定构成此罪的,往往也是需要结合具体的情节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么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不少的男女在婚前开始用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协议来管理婚前、婚后的财产问题。实践中,未婚夫妻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


·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多长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多长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


·刑事诉讼法期限计算是怎样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期限计算是怎样规定的?在我的实际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很多的刑事案件当中都需要有一定的期限规定,比如说起诉以及受理都是有一定规定的,......


·克扣工资怎么解决
      克扣工资怎么解决当企业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对于劳动者来说需要提交的资料是很......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二十四条......


·房屋拆迁补偿范围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范围是什么补偿范围是确定拆迁活动造成的损害中,哪些财产利益是应依法给予补偿的。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要约和要约邀请,这两个词长得非常的像,但是二者确实截然不同的两个意思。要约和要约邀请其实可以说是刚好相反的,但是二者的结果又是相似的。总之两......


·刑事案件申诉提交资料有哪些
      刑事申诉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起,但是针对的具体情况不同,那么您知道提起刑事案件的申诉具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吗?而在提起申诉的同时又要哪......


·上海十级伤残误工费多久?
      上海十级伤残误工费多久?误工期限根据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鉴定报告确定。二、有具体计算标准的是: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


·被继承人去世没有遗嘱继承顺序是什么
      被继承人去世没有遗嘱继承顺序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


·无证加醉驾怎么处罚无证驾驶加醉驾的处罚为:吊销机驾驶证
      无证加醉驾怎么处罚无证驾驶加醉驾的处罚为:吊销机驾驶证,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依法追究其他刑事责任。根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