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是衡量一个工程质量水平的标杆,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依据。对于我国的房屋建筑的设计、物资的供应以及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维修等环节国家都会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定。每个部分都会有专业的人员进行技术的指导和检测,以便于保证工程的质量可以不断地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1、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应当要求企业自身将质量的检查工作和政府的监督向结合。企业应当做好勘察设计的工作,这样是对一个工程的质量能得到保障的前提。勘察资料需要可靠、准确的设计方案,需要有充分的技术经济作为依据,各个阶段的设计文件都需要认真的复核,做好功能、结构的审查,并且组织有关方面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需要做到计算正确、数据统一、资料完整、图面清晰。已经交付的施工图纸必须要经过修改,执行技术核定和设计变更签证必须要符合规章制度。2、设计者应该在施工之前向有关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对器材的质量问题应当在开工前就依照相关规定去检查和验收用到的先关建材和配件,如果有不合格的建材,保证做到“四不”:不采购、不验收、不发放、不使用;同时要对相关设备如机械、相关的仪器、工具等定期检修,以保证其正常运作。施工前一定要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做好相关的平面布置。在施工的过程中需要严格地遵守施工规程,保证工程的质量,并且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3、随时注意、检查对工程质量能造成较大影响和易波动的部位。企业对质量的检查工作,应当配备专业的人员,采取专业人员和班组的自检和互检结合起来,并且应该实行隐蔽的工程验收、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等制度。验收的时候需要按照质量的标准分别来评定质量等级,检查不合格的坚决不能交工。4、质量检查结果严格记录成册,做好总结工作。在一个工程竣工后,应当将相关检查结果做好记录,用作交工验收的文件,并存进技术档案。如果工程发生了质量事故,那么就必须查明发生事故的原因,做好总结,并且要制定相关防范措施。对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应该按照程序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对于已经交工的工程,应该实行回访的保修制度,让质量信息能够及时的得到反馈,好用来研究采取改进质量的措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犯罪未遂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犯罪未遂成立的条件是什么?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


·汽车划痕险几年内可以购买
      汽车划痕险几年内可以购买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保险的种类也越来越丰富,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踢球的有“黄金腿”保险,汽车不仅有车险,还有汽......


·医疗事故责任为什么是民事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为什么是民事责任?一、医疗事故责任为什么是民事责任?构成医疗事故的绝大多数案例属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多以经济赔偿为主。我国民法是......


·孙子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吗?
      孙子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吗?孙子女不能成为祖父母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只能和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


·侵犯肖像权一般赔偿多少钱?
      侵犯肖像权一般赔偿多少钱?一、?侵犯肖像权一般赔偿多少钱?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没有具体数额规定。依据《最高人民大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


·轻微刮蹭逃逸赔5000合适吗?
      轻微刮蹭后逃逸要赔多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肇事逃逸的,应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的拘留。轻微刮蹭事故......


·试用期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试用期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那就是在试用期内公司可以没有任何理由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


·检察院不批捕意味着什么?
      检察院不批捕意味着什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是不会批捕的,一来逮捕是剥夺人身自由最严厉措施,必须慎重使用;二来证据不足......


·工地死人了安全员有责任吗?
      工地死人了安全员有责任吗?工地死人了安全员是否有责任需要根据具体事实来进行判断。如果没有尽到安全监管义务,需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民法总则中关于商主体有什么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总则》对法人的规定如下(《民法总则》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七......


·法律援助什么意思,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什么意思,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在司法活动中,法律援助常常被当事人提及,而且众所周知的事情是,在我国很多情况下都是可以向相关的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