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审查批捕听证办法是什么意思?

审查批捕听证办法是什么意思?
  
  
  1.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为了保证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听证,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必须在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规定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必须公开举行,是为了遵循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便于人民群众对听证的监督,保证听证的公正性。
  
  
  4.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这是保证听证公正性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指定本机关的行政人员作为听证主持人,但是不能指定听证案件的调查人员作为主持人。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指定的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该听证主持人回避。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予以审核,主持人确实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予以回避,并另行指定听证主持人。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
  
  
  这是对听证参加人的规定。听证是给当事人一个作出辩护,弄清事实的机会和场合,当事人可以自己参加听证,为自己申辩;也可以委托1人或者2人代理参加听证,为当事人作出辩护。代理人可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也可以是当事人聘请的律师。
  
  
  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听证开始后,由行政机关就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指控,并出具证据材料和提出处罚意见;当事人就行政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相关的问题发表意见。出示证据、进行答辩;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可以就各自出示的证据的真实性进行辩论;辩论后,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通过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双方各自分别出示证据,相互辩论,申明理由,陈述意见,辩明事实,为行政机关作出正确的行政处罚决定奠定基础。
  
  
  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听证笔录是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的根据之一,也是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时,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之一。听证笔录应当在听证后当场交当事人审核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认为无误后,听证主持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在听证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对于审查逮捕听证办法,就是让犯罪嫌疑人自己的罪行进行申辩,在判刑的时候不是交由法院进行宣判,而是交由听证会进行宣判,让人民群众看到我国的司法制度是公证公开,体验司法程序是如何进行的一项审判犯人的方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什么借款是集资诈骗?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繁荣,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提高。相应的人们经济收入也逐渐得到改善。针对现在目前的情况,有些不法分子就会通过一些非法手段面向社......


·土地赠与合同必须要公证吗
      土地赠与合同必须要公证吗?一、土地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1、土地赠与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即有效成立。2、赠与合同不是必须公证,除非......


·医疗费
      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无责任方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怎么赔
      现在的生活中人们的出行已经离不开汽车的代步作用,同时相应承担的风险也就越大。其中就在交通事故中进行赔偿的情况也不在少数。那么,无责任方在交强......


·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
      说起抢劫罪,人们心理都会感到恐惧,而且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及家人遭遇到这样的事情。如果不幸遇上了,我们肯定会希望司法机关能够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湖北省职业病鉴定机构在哪里?
      湖北省职业病鉴定机构在哪里?据悉,湖北省有37家职业病服务机构。按职能划分,有的机构可以做职业病健康检查,有的机构可以做职业病诊断,有的机构......


·盗窃的羁押期满怎么处理?
      一、盗窃的羁押期满怎么处理?羁押期满的,如果证据充分的可以提起诉讼,如果需要继续调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不侦查也不起诉的,就解除羁押措施......


·有工伤辞退员工补偿包括哪些
      有工伤辞退员工补偿包括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


·分居四年可以离婚吗
      有的夫妻,在双方分居四年后就会问,夫妻分居四年可以离婚吗?其实,在分居离婚当中,时间仅仅是其中一个条件,除此之外,还需要满足其他的条件,那么夫......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未提起诉讼的部分是否对未提起诉讼的另一方生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六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


·在商业中为了让租赁关系双方能够得到最多的利润
      在商业中为了让租赁关系双方能够得到最多的利润,通常会出现一方将所有物卖给对方之后又重新将该物通过合理价格租回来使用营利,这样的融资租赁关系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