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假药案审查起诉的时间是多久

一、假药案审查起诉的时间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二、生产销售假药会受到什么处罚?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三、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如果假药案已经到了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阶段,绝大多数的情况之下不会超过一个月检察院就会提起公诉的。当人民检察院作出了决定之后也会把所做的决定详细的告知犯罪嫌疑人的,无非也就是起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这三种决定。检察院的审查起诉也是为了保障刑事案件不发生人为上的过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后有财产没分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有财产没分应该怎么办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以后更多纠......


·欠钱没借据不还怎么办?
      欠钱没借据不还怎么办?此时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


·离婚判决后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判决后可以变更抚养权吗离婚判决后,如果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关于审......


·含有诉讼标的的条文规定是怎样的?
      含有诉讼标的的条文规定是怎样的?一、含有诉讼标的的条文规定是怎样的?1、《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


·其实如果交通事故已经到了要提起诉讼的这种程度
      其实如果交通事故已经到了要提起诉讼的这种程度,绝大多数的被撞者还要针对民事赔偿的这一部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但是作为本站平台能给您提供在法律......


·检察院批捕后取保候审机关条件是什么
      一、检察院批捕后取保候审机关条件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


·农村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参考依据是什么
      农村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参考依据是什么政府有一些较大的市政工程在开展的过程当中,有些时候必须征用农村的土地,因此各省市在对农村建设用地发放补偿标......


·一、买房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买房签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专家们提醒消费者在签合同时尤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原件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条件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对于施工方把一个工程做完,对于开发商是一定要进行非常严格的检验才能进行对该工程进行验收,那么对于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条件有哪些......


·刑诉法回避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刑事案件会涉及到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受限,故而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各方都采取了适当的措施。在立法上,刑法之中也规定了回避原则,防止官......


·定货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定货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一、定货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