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为人用危险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对象,不危及公共安全,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并无威胁,就不构成本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之外的,但与上述危俭方法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会发生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实践中这种案件除少数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希望态度,由直接故意构成外,大多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
  
  
  实施这种犯罪的目的和动机多种多样。如为报复泄愤而驾驶汽车向人群冲撞,为防盗而私架电网等。不论行为人出于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基于何种个人目的和动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既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这种犯罪时,就必须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定要件,不能盲目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缩小其范围,混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导致定罪不准,量刑不当。
  
  
  2、区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
  
  
  区别两者的标准是看使用危险方法实施犯罪,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犯罪分子使用的危险方法,杀人、伤人或毁坏公私财物,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其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依照本法第232条、234条、275条的规定,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所谓公共安全罪,也就是实施了危害社会大多数人权益的行为,若不加以惩处,将会导致民心不稳等。但是并非是所有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主体都是会受到处罚的。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若发生了此种行为,需要及时向相关机构反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交通事故中骨折了会赔偿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中骨折了会赔偿误工费吗?骨折是有误工费的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


·违章可不受罚的九种情形?
      违章可不受罚的九种情形有哪些一、违章可不受罚的九种情形有哪些1、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2、在车......


·对于公证立遗嘱到什么部门?
      对于公证立遗嘱到什么部门?公证遗嘱: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


·一、有多份遗嘱导致遗嘱的冲突情形发生怎么办?
      一、有多份遗嘱导致遗嘱的冲突情形发生怎么办?由于有多份遗嘱导致遗嘱的冲突情形发生时有权利继承遗产的主体可以协商处理纠纷,《继承法》第二十条......


·2023年法定节假日安排是什么?
      2023年法定节假日安排是什么?双休日算不算节假日?一、法定节假日安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侵犯名誉权向哪里的公安局报案
      侵犯名誉权向哪里的公安局报案?侵犯名誉权应当向侵犯地的公安局报案。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


·融资租赁的特点
      融资租赁有以下特点:一、融资租赁的承租人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为达到此目的,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就负有融通资金的责任,这种活动是一种金融投资活动,......


·承租人拆迁损失无处主张,是否有资格提起相关的诉讼?
      一、承租人拆迁损失无处主张,是否有资格提起相关的诉讼?  承租人具有获得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及装饰装饰补偿的权利。因房屋征收部门在......


·法律规定行为犯有犯罪未遂吗?
      法律规定行为犯有犯罪未遂吗?行为犯可以有未遂犯,行为犯,是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一般合同终止原因是什么?
      合同终止原因是什么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


·山东淄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在我国,我国的基本国策是计划生育政策,是为了抑制人口的快速增长,但是近一两年我国又实行了二孩政策,并且鼓励生二胎,但是这并不代表计划生育政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