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婚姻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婚姻是神圣而又美好的。能相伴一生是件幸福有幸运的事情。但是现实世界的诱惑太多,经济发展迅速,人们面临了太多的诱惑与考验,使婚姻遭受了威胁。那么,在婚姻中,一方出轨,在离婚时财产要怎么分割呢?就带您来了解一下婚姻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吧。
  一、婚姻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签订离婚协议应注意些什么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形式。按《民法典》、《婚姻管理条例》等规定,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协议的责任。签订离婚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1)、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
  (2)、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   
  (3)、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双方离婚,规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这一条款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无效的  
  (4)、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5)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6)、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经过法院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对于离婚这种身份行为不得再附其他条件和期限。
  以上就是有关于婚姻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以及和离婚协议有关的相关知识了。由上文中可以知道,在婚姻中出轨,离婚时财产分割偏向于无过错方和承担义务较多的一方。婚姻是美好的神圣的,在结婚以后双方就多了一份责任,这个责任叫家庭。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


·最新离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离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其实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是两个人的事情,尤其是离婚,有的时候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如果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想要离婚,但是......


·非法集资追缴范围是怎样的?
      从事非法集资是一种法律风险极高的犯罪行为,非法集资一般是指某些组织出于谋取暴利,不经过批准私自发行金融债券,吸收社会民众资金,数额巨大情节严......


·逃避关税构成什么罪
      逃避海关关税定逃税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


·“代通知金”的标准如何确定呢?
      “代通知金”的标准如何确定呢?《劳动合同法》规定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吗?对此《......


·个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个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模板是怎样的个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范本应该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


·子女抚养费依据包括哪些
      抚养费通常是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的,通过这种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具体的子女抚养费数额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才能确定,同时我国法律中......


·一、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小伤算工伤吗?
      一、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小伤算工伤吗?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小伤算工伤,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


·国有划拨土地转让规定有哪些形式?
      国有划拨土地转让规定有哪些形式?土地使用者需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用于以下行为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1、将空地整幅地块的划拨使用权转让或......


·盗窃罪自动投案自首怎么量刑
      盗窃罪犯罪在很多地方都是一个发生频率比较频发的犯罪,但是有些犯罪分子在之后常常悔过自新去警察局自首投案,那么盗窃罪自动投案自首是怎么量刑的呢......


·、资不抵债不清算破产是否可以?
      、资不抵债不清算破产是否可以?只有当公司解散清算时,发现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时,前者为后者的必要条件。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