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无犯意联络的共同伤害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无犯意联络的共同伤害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无犯意联络的共同伤害辩护词的内容有辩护人的基本信息、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
  
  
  二、范文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本人受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并征得本案被告人钟×银的同意,担任其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的一审辩护人。在发表辩护意见前,作为辩护人,本人首先对被害人张×勇的去世表示哀悼,对其亲属表示同情。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轻罪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本辩护人今天在庄严的法庭上发表辩护意见,属于依法履行律师法定职责的行为,恳请被害人家属予以理解。
  
  
  出庭前,本辩护人仔细阅读了本案公诉机关移送给人民法院的全部卷宗,会见了被告人钟×银,又参加了今天的庭审调查,本辩护人对本案的事实和情节有了较清楚的了解和认识。现根据本案已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发表以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合议时予以考虑。
  
  
  一、被告人钟×银的犯罪行为事出有因,主观恶性不强。
  
  
  1、本案被告人钟×银同时也是受害人。
  
  
  庭审证实:2007年7月同案被告人王×被被害人张×勇在内的一伙河南人抢了手机,还被威胁不准报警;7月28日,被告人钟×银、王×与同案犯郑×林、郑×又被受害人张×勇一伙人抢了两台手机并被殴打,还被威胁要废了他们。相关事实,有卷二p6王×的《供述》及卷二p33钟×银的《供述》等可以证实。
  
  
  2、本案被告人是临时起意报复,并不是蓄意伤害。
  
  
  在案发前,被抢的四人觉得冤,怄气,不服气,遂商量教训一下抢手机的河南人,8月2日晚8点在喝了酒,临时起意报复对方的情况下,在一地摊边买了刀具,尔后才去找人报复。
  
  
  正是由于被告人钟×银等系抢劫受害者的前因存在,才导致以后的报复伤害行为,故本辩护人提请法庭充分注意该故意伤害案的特殊因果关系,在量刑时予以重点考虑。
  
  
  二、被告人钟×银的犯罪行为,在共同故意伤害中起次要作用,对社会危害不大。
  
  
  基于本案的证据材料,结合今天的庭审调查,本辩护人提请法庭注意本案被告人钟×银犯罪行为的具体细节:
  
  
  1、本案犯意由郑×林提起,被告人钟×银是被动参与。
  
  
  王×供述:“当时四个人都不服气,在一起商量,准备教训一下抢我们手机的这些人。郑×林当时说我们四人都带上刀,每个人捅他们一刀,搞一下出出气。”(见卷二p6王×的《供述》)
  
  
  2、本案的作案刀具是本案的同案在逃嫌犯郑×林所购买,行凶后亦由郑×林保管。
  
  
  本案的作案工具是同案在逃嫌犯郑×林找被告人王×要的钱买的,买的刀具都是15厘米长的小匕首,伤人后刀具均交给在逃嫌犯郑×林,由其带回湖南新宁老家,被告人钟×银并未购买、提供并保管刀具。(见卷二p8王×的《供述》)
  
  
  3、本案被害人受伤致死的原因是本案同案嫌犯郑×林、郑×所为。
  
  
  庭审证实:当天晚上,同案四人在遇到抢劫的受害人后,首先是郑×林、郑×跑在前面追上受害人,持刀对受害人身上乱捅,受害人拿棒子对打,被告人钟×银跑在后边,拿刀站在旁边,说不关他们的事,让周围与受害人同伙的其他人别动,尔后,受害人在倒地后又爬起来,被告人钟×银想划其一刀,但没有划着。相关事实,有卷二p6--9王×的《供述》、卷二p33--34钟×银的《供述》及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作出的公(深宝)鉴字【2007】4388号《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书》可以佐证。
  
  
  4、本案具有双方斗殴的性质。
  
  
  当天晚上,同案四人在遇到抢劫的受害人后,郑×林、郑×跑在前面追上受害人,持刀对受害人身上乱捅,受害人拿棒子对打,尔后,受害人在受伤倒地爬起来后,又跑到台球桌旁,抄起台球棍撕打。另一人徐×也是抄起台球棍与王×撕打,相关事实,反映本案具有斗殴的性质,受害人的行为,理应减轻被告人的责任。(见卷二p6--9王×的《供述》、卷二p33--34钟×银的《供述》)
  
  
  三、被告人钟×银平时行为表现良好,本次犯罪系初犯,可考虑从轻处罚。
  
  
  被告人钟×银单位原工作均证实,被告人平时是上班工人,在公司表现良好,案发前一直工作努力,遵纪守法,深得老板器重,被告人是因为手机被抢,是抢劫受害人,由于不懂法学法,并出于老乡朋友义气,才被动参与伤害,被告人本质上尚不坏,年龄尚小,从轻处罚可以给被告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故请法庭酌情处理。
  
  
  四、本案曾×荣的证人证言有暇疵,不能作为本案证据使用。
  
  
  本案证人曾×荣在龙城派出所的询问时间是2007年8月2日23时至2007年8月3日0时30分,而证人签字的日期却是2007年8月7日,时间并不吻合(见卷二p44--47),有事后补签或篡改的嫌疑,本辩护人认为该证据不宜在本案中采信。
  
  
  综上所述,本案是由被害人张×勇等人抢劫被告人引起,导致被告被迫采取违法的行凶、报复、伤害行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犯意提起、作案准备、具体导致受害人死亡的直接因果关系方面,被告人钟×银均未实际实施,被告人钟东银是出于义气、感情,不懂法的情况下被动参与,在实施犯罪行为中起间接、辅助作用,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恳请法庭在上述事实情节的基础上酌情从轻量刑,给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以上辩护意见,请法庭采纳。
  
  
  辩护人: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
  
  
  胡永辉律师
  
  
  年 月 日
  
  
  需要明确的是,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应当根据当事人进行的故意伤害事实来进行合法的辩护,在对当事人故意伤害罪认定后,需要从法律的适用上找到利于本方当事人的判罚的相关法律条款,并向司法机关进行解释和说明,以期望审判机关做出利于本方当事人的司法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交通事故外伤性意病赔赔偿多少?
      一、交通事故外伤性意病赔赔偿多少?交通事故外伤性意病赔赔偿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一般车祸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产生的商誉有什么区别
      (一)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产生的商誉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


·绑架罪缓刑的规定是什么?
      绑架罪缓刑的规定是什么?一、绑架罪缓刑的规定是什么?绑架罪缓刑的规定是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我在合同里可以约定多少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第179条第1款以及第3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都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离婚后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离婚后的子女有继承权吗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


·一、办理房屋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一、办理房屋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房屋继承公证费用取决于遗产房的市场价格,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


·假资料贷款工作人员有责任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工作人员在整个工作过程中都合规合法并不知情假资料,那么不会受处罚。但如果收了办理人好处,或与借款人串通、有利益往来,那么......


·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生活中,建筑工程质量其实也是有着等级上的划分的。一般来说,像那些质量又好,适用性有高,同时性价比有比较好的工程质,......


·一、退休工人有没有误工费?
      一、退休工人有没有误工费?是有的;退休年龄不能与劳动能力划等号,对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的误工费,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超过退休年龄确已丧失......


·在什么情况下属于转包
      以下情况属于转包:(1)施工企业将承包的工程全部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从中收取回扣者;(2)总承包单位,违反第六条规定的,将工程主要部分或全体工程(结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