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昆明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一、昆明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1、除了一至四级的工伤退休金低于伤残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外,其它工伤退休仍按本人应得的退休金享受工伤待遇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作简单的说明: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退休后应当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支付,一般情况下,由于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的身体受到伤害的,应当依据事故认定和伤残等级认定对退休后的待遇补偿问题进行界定,具体的赔偿标准在相关的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合法合理的要求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是怎样的
      现目前,随着我国司法鉴定项目的健全,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项目不再局限于人身和血液,越来越多的项目可以进行司法鉴定。其中,声像资料也是司法鉴定中......


·中外专有技术转让合同
      前言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签订。一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中国__________公司及__________厂(以下简称甲方)。另一方......


·女职工哺乳期时间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以及国家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积极要孩子,可是在职的妈妈数量也很多,妈妈们知道女职工哺乳期时间是多少吗?知......


·中介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要怎么签?
      我们要租房的话,按照规定要通过中介公司来完成,中介公司为双方房屋租赁服务,并收取一定中介费。那么中介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样的?签署的时候有......


·刑事诉讼法管辖原则是什么?
      和民事诉讼一样,刑事诉讼中也存在一个管辖的问题。如果被告认为管辖法院不正确,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这样就不利于案件的正常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对......


·上海右环指远端骨折工伤鉴定为几级
      生活中,每个人所面临的压力都是不一样的。我们常说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及时是工伤这样的事情,肯定情况也是不尽相同的。工伤毕竟是不可预知的,但是都......


·盗窃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一、盗窃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


·嘉兴市事业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比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您不光是重视现在,更是对未来生活越发的注重了,您对社保的关注度也是越来越高。那么,关于嘉兴市事业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比例......


·非法出租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罚?
      众所周知,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来说是不可以进行出售以及出租等行为的。这是为了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土地的使用权利,同时也是为了避免......


·完整版公司股权转让后的章程模板
      完整版公司股权转让后的章程模板设立公司,需要准备公司设立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授权经办人的授权书及其......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要符合了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条件之后,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另外,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都是有手续要求的,那您知道20......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