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果工作后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

如果工作后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需要辞职的人在书面提出离职申请后,就可以立即离开公司,除非还需要工作的单位支付工资、押金,需要辞职的人还可以主张工作的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从第二个月起支付的双倍工资等;如果需要辞职的人跟工作的单位协商不成的话,需要辞职的人可法律机构以申请劳动仲裁。二、需要辞职的人在提交书面辞职信后,需要给领导签字,写不同意也是可以的。在这个情况下,需要辞职的人需要做好现场对话的录音,作为相关的证据.关键一点就是相关的证据,比如需要辞职的人和工作的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对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数据,可以使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需要通过工作的单位来证明,如果工作的单位不能证明的话,工作的单位将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如果领导不签字同意的话,需要辞职的人可以通过EMS发送辞职信给领导,单件上注明是???? 辞职申请书,并且需要注明收件人的姓名、相关的联系的方式、公司的全称和公司的详细地址。那么快递的回执就可以作为辞职信送达的证据,这是被法律认可的证据,有了这些证据,需要辞职的人可以去劳动仲裁的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工作的单位。三、需要辞职的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关系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需要辞职的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诉求,也就是需要辞职的人需要提前30天通知工作的单位,并且不需要工作的单位的批准,但是工作的单位不需要承担需要辞职的人的经济补偿金。2、需要辞职的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如果有下列的情况,需要辞职的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诉求,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工作的单位的批准。(1)工作的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的情况;(2)工作的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给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3)工作的单位没有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4)工作的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况;(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况。3、与此同时,工作的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和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给需要辞职的人一定的经济补偿金;4、需要辞职的人如果没有任何依据就通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工作的单位不仅不需要支付给需要辞职的人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需要辞职的人还需要给工作的单位造成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信用卡抓人是吓唬人吗
      信用卡抓人是吓唬人吗?信用卡抓人,显然不是吓唬人的,利用信用卡诈骗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被公安怀疑贩毒怎么办?
      被公安怀疑贩毒怎么办1、各地公安机关发现异地毒品犯罪线索的,必须及时向异地公安机关通报,重要情报线索同时报告上一级公安机关。异地公安机关必须将......


·吸毒的人在看守所能戒毒吗
      不能,看守所是对罪犯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临时羁押的场所;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看......


·骗取贷款罪数额多少可以立案追诉
      骗取贷款罪是国家新设立的罪名并规定了量刑标准,于才对其立案追诉标准做了具体规定,因此很多人不清楚骗取贷款罪数额达到多少才可以立案追诉。在下文......


·现在我们的高楼大厦越来越多了
      现在我们的高楼大厦越来越多了,施工现场也就越来越多了,我们都想知道施工现场监护人职责有那些,因为这关乎到这个楼的质量安全,也关乎到以后在这个......


·没有土地证的房子拆迁怎么赔偿
      没事的。不论有没有土地证,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获得补偿,因为国家承认您对房产的所有权力。但是土地性质会对拆迁补偿等方面造成一定的影响。比如出让用......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什么情况下被判缓刑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


·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
      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是什么?地役权与相邻权的作为《民法典》下的两种权利,两者之间的联系非常密切,同时他们也很容易混淆概念,在下文中我们主要介......


·刑事自诉案件送达期限
      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不管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都有明确的审理期限规定。按照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适用普通程序......


·私募基金有担保公司吗
      私募基金有担保公司吗?一、私募基金有担保公司的内容基金投资人需注意,如果担保公司申明为主合同《合伙协议》中基金管理人的变现义务提供担保,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