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律师无罪辩护的作用大吗?


  一、律师无罪辩护的作用大吗?
  
  
  刑事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有利于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的辩护,帮助犯罪嫌疑人辩驳黑白。律师通过深入细致研究,行走在案件之外,徘徊在案情之中,从证据之间寻找蛛丝马迹,从口供之间拿捏冲突。不放过案件中每一个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机会,从而达到人案合一的状态,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如何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
  
  
  1、熟悉案情
  
  
  熟悉案情要求律师特别熟知和掌握案件整个情况,熟悉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只有做到熟悉案情基础上,才能结合法理和法律对案情进一步地研究分折,决定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如果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那么就要进一步分析如何其作无罪辩护。熟悉案情除了要求律师要仔细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外,还要特别强调律师要认真进行调查取证,调取相关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或鉴定结论等有利的证据。但律师尽量不要亲自调查,最好是申请法院或检察院调取,这样有利于降低执业风险。
  
  
  2、无罪证据
  
  
  证据充分,是指律师对被告人无罪提供充分的证据。无罪辩护不容易,只有证据充分了,辩护才有保障,才能从根本上否定了检控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使辩护律师的无罪意见被法官采纳。因此,除了在辩护词中明确指出被告无罪的意见、写明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外,更重要的是提供确实充分的无罪证据,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进行论证和阐明。特别是在法庭辩论阶段,针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应用已经收集的证据进行有力反驳。
  
  
  3、慎重决策
  
  
  律师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应特别慎重。之所以这样,因为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往往要冒比较大的风险,无罪辩护案件往往比较复杂,事实和证据往往盘根错节,很难一时就看清。一般情况下无罪辩护的成功率极低,所以慎重决定确有必要。如果冒然决定为被告作无罪辩护,反而会适得其反,不但达不到目的,反而会损害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大多数无罪辩护案件中被告人被诉有罪,是因为检察人员掌握了比较充足的证据,这些证据既充足又不易驳倒,所以律师不能轻率向被告人作无罪辩护的承诺。为了慎重起见,有时应当与其他律师进行商量;必要时,还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领导,集体开会,共同商定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
  
  
  4、规避风险
  
  
  注重沟通要求律师决定为被告作无罪辩护时还要注意与法院、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沟通。由于我国法律制度尚不健全,律师的权利还没有充分的保障。律师在执业的过程中经常会收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甚至会因为某些工作瑕疵被有关机关抓把柄,严重时还会遭受牢狱之灾。因此,律师在进行无罪辩护时要注意保护自己,要懂得同上述机关沟通,以消除误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进一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被告人的行为确实构成了比较严重的犯罪,只是在证据上有所欠缺,这时不宜做无罪辩护,可以考虑“辩诉交易”做罪轻辩,这时我国现实法制环境决定的。
  
  
  律师在受理辩护请求后,就需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在熟悉案件的基础之上,寻找能证明当事人没有触犯法律规范的证据,继而慎重的做出决定,尽可能的减少委托人可能会受到的民事赔偿,或是是减少刑法等刑事处罚,否则律师的口碑会受到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欠条上签的担保证明人有效吗?
      在欠条上签的担保证明人有效吗?借条载明的借款真实合法,担保人自愿对借款承担保证责任的,就有效。建议明确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方式及担保范围,比如写明......


·赌场专门发牌会被判刑吗
      会,专门发牌的人属于开设赌场罪的从犯,一般量刑在三年以下。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


·校园高空抛坠物防范措施有哪些?
      校园高空抛坠物防范措施有哪些?虽然由于高空坠物事件,可能导致的人身损害案件,可能造成的损害较大,故而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希......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当代社会,在我国其实关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司法解释是存在许多的,比如说比较常见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所做出的司法解释,但是许多人并不清......


·请问工伤鉴定后不辞职亏吗?
      工伤是劳动者在执行劳动过程中所受到的伤害,这种伤害有重有轻,经过工伤鉴定之后,根据所受伤势不同以及个人的不同利弊考虑,有人选择辞职,有人选择......


·法律规定什么是羁束行政行为?
      法律规定什么是羁束行政行为?一、法律规定什么是羁束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行政行为的适用条件、程序、范围等内容有明......


·商标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商标诉讼需要什么材料?一、权利证据用以证明权利人对商标享有专用权或商标许可使用权。1、商标注册人起诉的,应当提交证明其商标权真实有效的文件,......


·法律规定双休日加班如何调休
      双休日加班如何调休1、周末加班调休是一天调一天的,按规定也是可以优先调休的,如果不能调休要支付二倍工资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


·寻衅滋事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


·用人单位收押金违法吗?
      用人单位收押金违法吗违法。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违法扣押和要求提供担保的责任】用人单......


·离婚后再婚姻登记要离婚证吗
      离婚后再婚姻登记要离婚证吗一、离婚后再婚姻登记要离婚证吗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