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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伤原告的律师费谁出?

交通事故人伤原告的律师费谁出?
  
  律师费一般是当事人自己承担。如果对方自愿承担这笔律师费的话,也是可以的。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另外,还有一种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即当事人不付或只付少量费用,律师在打赢官司拿到钱之后,再按先前约定的比例收费。
  
  交通事故起诉费是多少,由谁出,起诉案件每件费用与索赔额度有关:
  
  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照1%交纳;
  
  起诉费用可以申请由败诉方承担。
  
  三、交通事故法院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子。
  
  注: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综上所述,在进行交通事故案件诉讼之前,要和自己的律师及时进行沟通,除了商量案件的具体内容之后,也要对案件费用的承担进行详细的规定,这样,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才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影响自己案件的审理。同时,律师也要想办法维护受理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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