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军人的职责是保家卫国,而军嫂也是十分受您敬佩的,她们或许会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而放弃很多很多。但是,也有的人会问到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供您参考。
  
   一、《婚姻法》中关于军人离婚的规定:
  在适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注意正确行使离婚否决权。
  1、完整准确地理解军人的离婚否决权。非军人要求离婚的,一般情况下,军人一方有一票否决的权利。法院应根据军人的这一意愿,尽量调解和好或者判决不准离婚。但军人的离婚否决权只具有相对意义,否决离婚这一票能不能产生不准离婚的法律后果,不仅取决于军人一方的愿望,也同时取决于军人一方有无重大过错。
  2、军人行使离婚否决权之后,要积极做好化解婚姻危机的工作。
  3、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地投下离婚的赞成票。如果配偶与第三者通奸、同居、重婚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经教育毫无悔改的诚意,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作为军人一方,应适时地、十分理智地为离婚投下一张赞成票。
   二、《规定》中关于军人离婚的规定:
  《规定》中涉及军人离婚的规定包括:第11条:“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第12条:“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
  这里的“同意离婚”,是指同意现役军人申请离婚或起诉离婚。同时,《规定》还在第11条第2、3、4款规定了军人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理解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关于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调解”是“应当”,即这种情形下的军内调解是必须程序。
  关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出证程序。它也分两种情况:一是如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二是如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对这两种情况,都未规定军内调解程序;二是对第二种情况,之所以政治机关原则上不得出具同意离婚证明,是因为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即除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外,是否同意离婚是军人的个人权利,政治机关不能代替军人做出是否同意离婚的决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这个问题相关的知识,主要包括《规定》中关于军人离婚的规定以及《婚姻法》中关于军人离婚的规定。每一段婚姻都是来之不易的,对军人来说更是如此,所以在这里提醒您不要冲动行事,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司法关于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司法关于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者......


·离婚起诉后房屋增值如何分割?
      离婚起诉后房屋增值如何分割?  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


·打架受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首先,必须要非常清楚地认识到打架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行为,并且大家这种行为在很多的时候会对他人或者是自己造成一定的伤害,如果情况比较严重的话,甚......


·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赔偿分几项?
      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赔偿分几项?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


·协议离婚看守所在押可以吗?
      协议离婚看守所在押可以吗?与监狱服刑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可以通过起诉的办法离婚,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


·伤残鉴定包含以下几种:
      伤残鉴定包含以下几种:一、是医院对于受伤者进行的精神方面的检查病情分析最终病情判断结果精神鉴定,二、是因意外伤害、工伤事故以及打架受伤的受害......


·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书
      ?离婚手续的办理,是一定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的,我们可以采取协商分割的方式,也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如果是协商分割财产,是可以进行离婚财产公......


·玩忽职守损失计算依据是怎么样的?
      玩忽职守损失计算依据是怎么样的?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计算是根据实际所造成的一些财产方面利益的损失,来进行一个合理的计算,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


·借条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借条公证需要什么手续?一、借条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借条公证需要的手续有:(一)申请与受理1、申请。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


·批捕的时候从犯可以不批吗?
      一、批捕的时候从犯可以不批吗?批捕的时候从犯可以不批,都不一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劳动合同中单位停业是否要支付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中单位停业是否要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即辞即走,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对于劳动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