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临时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临时用工合同的接触需

临时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临时用工合同的接触需要单位的批准才可以,从事业单位现在尚在实行的制度来讲,即便是正在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仍然要按照国家编制机构下达的编制限额聘用人员,比照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提出辞职应经批准后方准辞职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二、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临时工,在很多事业单位都是存在的,很多人也因此会产生一定的误解,因为一些事业单位也是存在公务员的,当然很多行政机关等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有编制的,但是同时也存在临时工,临时工并不是公务员,所以临时工的合同解除,成立都是要机关批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几种
      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几种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3、如果协商......


·工伤赔偿法定节假日算不算工资?
      工伤赔偿法定节假日算不算工资?一、工伤赔偿法定节假日算不算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


·法律规定贩毒50克死刑吗
      法律规定贩毒50克死刑吗法律规定贩毒50克死刑吗贩毒50克是否判处死刑需要根据贩卖毒品种类和数量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工程合同管理监理措施的内容有哪些?
      工程合同管理监理措施的内容有哪些?工程合同管理监理措施一、工程暂停及复工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1、业主要......


·交通事故已赔偿如何结算这类赔偿金
      交通事故已赔偿如何结算这类赔偿金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


·加班是否应该给加班工资?
      加班是否应该给加班工资?加班是应该给加班工资,毕竟对于劳动者这个方面来说的话,他是已经为此而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力,所以此时给他一定的加班工资的发......


·入狱后几年开始减刑
      一、入狱后几年开始减刑?(1)入狱可判处减刑的时间计算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相隔二年以上;被判......


·土地使用证上是租赁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证上是租赁是什么意思我国公民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比较多,比如划拨出让,继承,或者说租赁。有些公民在办理的土地使用证以后可能会发现,土......


·公安局刑事拘留的程序是什么
      公安办案的人员是有拘留他人的权利的,但是为了防止出现乱用职权的情况,所以我国相关部门对拘留他人的要求也是很严格的,具体的要求规定有以下几点,......


·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1、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


·肖像权民法总则是怎么规定
      肖像权民法总则是怎么规定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关于肖像权的问题,可能您在日常生活当中开玩笑的时候也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