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劳动法关于工伤认定是什么?

一、劳动法关于工伤认定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赔偿标准 一般工伤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为了更好的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国家也是规定了双方确定了劳动关系后,双方也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也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在工作期间,劳动者出现了任何的工伤意外情况时,也是可以通过社会保险和工伤鉴定结果来索要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查清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查清如何处理?近年来,在许多交通事故案件中由于事实不清或其他原因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公安交警部门很难确定双方的责任。根据......


·一、公司延长试用期是否合法?
      一、公司延长试用期是否合法?法律并没规定不许延长试用期,但是对试用期的长度有限制。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


·半年听力受损不算工伤吗?
      半年听力受损不算工伤吗?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1、如......


·村委会单位犯罪会被如何处罚?
      在我国生活之中,虽然大部分的民事主体,一般不会遇到由于他人实施犯罪行为,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故而不会提前刑事诉讼,但是,不少人会由于村委......


·甘肃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什么?
      五险一金因为涉及到员工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医疗报销等,因此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就显得相当的重要了。那么甘肃省的五险一金缴纳方面是否有统一的规定呢......


·同居人能继承另一方的遗产吗
      继承权的取得是以一定的合法身份存在为前提的,法定婚姻因其合法有效,使配偶获得继承权。非婚同居当事人间不存在婚姻关系,缺乏继承权产生的依据,......


·继父母离婚是否影响及父女之间的抚养关系?
      继父母离婚是否影响及父女之间的抚养关系?不影响父女之间的抚养关系,父母与亲生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


·欠十万不还能判多少年
      欠十万不还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情况。单纯的欠款不还,没有偿还能力的,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嫌犯罪的,被起诉后可能会被强制执行。如果是因欠款被起诉后拒......


·技术咨询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有哪些
      技术咨询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有哪些?技术咨询合同是指企业与提供技术咨询的一方签订的,就技术咨询服务的详细事项作出约定的合同。我们知道,合同在履行......


·工作场所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
      工作场所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一、工作场所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只有工作原因导致的才算工伤。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


·分居几年可以离婚,分居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夫妻一方有赌博等恶习并且屡教不改或者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定年限的,法院应当准予其离婚。那么就有人问我们,夫妻要分居满多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