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批捕停发工资如何发放?

一、批捕停发工资如何发放?
  
  
  《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 2、如果能够宣告无罪、免于刑事处罚,停发的工资等相关福利待遇可以补上。你可以视情况决定要不要聘请专业的辩护,为他辩护。
  
  
  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工资待遇处理
  
  
  (一)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二)公务员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发工资待遇。
  
  
  (三)公务员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和行政拘留期间,未被开除的,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根据所受处分相应确定。 (四)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
  
  
  被判决有罪,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生效后,原退休待遇不变。但是,犯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以及泄密,贪污、贿赂等严重违纪行为,构成刑事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的:
  
  
  (1)当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的,按照每两年一次增加退休费的标准,降低其基本退休金。(2)当给予降级以上处分的,按照每两年一次增加退休费的标准,降低其基本退休金,再以降低后的基本退休金为基数,按下列不同比例监发基本退休金:应当给予降级处分的,减发其基本退休金的5%。
  
  
  二、被批捕停发薪酬依据是什么?
  
  
  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算工作年限。公务员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发工资待遇。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方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每月只是支付一次。工资被停发,应该拿到的工资没有拿到,劳动者的权利已经被侵害,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人,至少可以是应当知道。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职员在被批捕后,用人单位可以不想改职员发放工资,若是照常发放工资,那么该公司触犯了相关的法律规范,举报者在收集齐全资料后,可以向当地的有关部门反映此情况,如若属实,那么公民是可以得到相应的资金奖励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关于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指什么?
      关于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指什么?外商独资经营公司,是由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又称外商......


·撤销权诉讼费用是多少
      撤销权诉讼费用是多少一、债权人使用撤销权诉讼费用如何计算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花费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如果第三人有过错的,该第三人也要适当......


·信用卡诈骗对象有哪些,如何进行处罚?
      很多人只知道,在信用卡诈骗中,只有伪造或者是变造的信用卡,才可能会被称为信用卡诈骗罪,其实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形式有很多的种,而伪造、变造的信......


·现在很多人都想去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发展,但是并不是每个人想
      现在很多人都想去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发展,但是并不是每个人想去就能在此立足的,很多人在这些城市上班十几年了,依然只能住在自己租的小房子里,那......


·哪些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哪些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


·未与第三者打结婚证能定重婚吗?
      未与第三者打结婚证能定重婚吗?未与第三者打结婚证能定重,因为我们国家所规定的重婚罪并没有要求一定和对方领了结婚证,1、本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


·工程变更索赔时间是多久?
      在工程建设中如果遇到一下情况导致承包人在施工工程中遭受额外的金钱支付,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交索赔申请。那么提交工程变更索赔申请书之后,要过多长时......


·交通事故打官司律师费谁出
      交通事故纠纷需要打官司的,此时当事人可能会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那么委托律师的费用一般是谁出呢?而当事人又该如何来打交通事故官司?我们将在下文......


·养父母子女能否解除收养关系
      一、养父母子女能否解除收养关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15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


·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


·应该怎么对诈骗犯进行处罚
      一般只有诈骗行为实际构成了犯罪之后,才能称行为人为诈骗犯。那之后就是根据实际的诈骗数额、诈骗情节,依法追究诈骗犯的法律责任了。那具体而言此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