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是怎样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加班费是很多员工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在为企业创造利润,甚至需要牺牲不少个人休息时间的时候,得到应有的报酬也是国家保障的权利,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劳动法加班费规定的相关知识。
  
  1、劳动法关于加班支付工资报酬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计算基数
  
  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加班工资是以工资作为计算基数的,所以要了解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首先要了解工资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这个规定工资的基数应该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补贴,比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超产奖、年终奖、全勤奖以及饭贴和交通补贴等项目。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这些项目都应该累加起来。
  
  3、计算加班工资的时间标准
  
  加班工资都是以小时作为计算单位来计算的,因此要计算加班工资首先要算出小时工资。自 2008年1月3日起,月标准工作天数为 21.75。
  
  具体计算公式为:月工资性收入÷ 21.75÷8小时×加班小时数×150%(或者200%或者300%)
  
  4、特殊情况下的加班工资。
  
  (一)计件工资也有加班费
  
  计件工资的加班工资的计算。超过每天8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而完成的计件任务,单位已经支付了100%的工资,但是没有支付额外的50%(或者100%或者200%),这种情况下计算加班工资应该将该部分补充支付给员工。
  
  (二)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情况下的加班
  
  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主要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等原因,在一段时间内必须进行连续生产或工作,而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工时制度。单位实行这两种工作制度必须进行劳动部门的审批,如果没有审批仅有约定是不能实行的。
  
  综合工作制一般是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的,是否存在加班也是以这个周期的总工作时间和标准工作时间相比较多出的部分按照加班计算。
  
  不定时工作制主要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他们的工作时间较宽松,一般很难计算和统计加班时间。
  
  但单位如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则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即: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
  
  加班是一项辛苦的工作,在加班的同时可以得到不少于工资的收入也让广大加班族得到了安慰,得到加班费是法律规定的广大加班族的合法权益,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劳动法加班费规定相关法律知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法人更改持股的资料有哪些
      公司法人更改持股的资料有哪些?一般来说,公司法人都是由总经理或者董事长担任,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在符合一定条件后,其可以将股份进行转让,变......


·一、工伤职工离职后,享受哪些待遇?
      一、工伤职工离职后,享受哪些待遇?工伤职工离职后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的待遇,工伤人员离职时可以得到以下两种补偿:1、一次性工伤医......


·公司解散员工程序是什么样的,该怎么进行赔偿?
      公司解散员工程序是什么样的,该怎么进行赔偿?公司解散员工程序是什么样的,该怎么进行赔偿(一)解散程序一、了解企业解散背景信息,确定企业具体需......


·离婚两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定?
      离婚两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定?一、离婚两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定?1、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


·在工作中工亡赔偿费如何计算
      职工因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意外身亡称为工亡也叫因公殉职,这种事故对于企业和受害者家庭都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企业会因此失去一个人才还会赔偿大量的......


·醉驾处罚制度是什么?
      醉驾处罚制度是什么?1、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有借条有录音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有借条有录音可以向法院起诉吗?别人欠钱不还没有借条有录音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承认全部借款金额的录音对于胜诉很有利。借条里自......


·日本企强迫员工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现在大多数人都认为外企工资高,福利好,都想要去外企工作。但是偏偏有日本企强迫员工加班不给加班费,这样的行为就是压榨劳动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


·法律规定非法行医怎样认定
      非法行医怎样认定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


·构成生产伪劣兽药罪怎么判刑?
      构成生产伪劣兽药罪怎么判刑?1、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职员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在工作期间请假的,用人单位应该给予其一定的医疗期,根据相关规定,在医疗期,企业单位依旧需要向职员发放工资,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