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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醉驾能保?

一、深圳醉驾能保?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二、醉驾要判刑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
  
  
  对于这种刑事案件各省份没有单独的决定权,能不能取保候审不是由深圳市某一政府部门单独决定的。只要符合取保候审并且结合公安机关侦办该起案件的实际情况,公安机关就有可能会批准取保候审。但是,能不能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于公安机关,不一定只要满足条件就必须要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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