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签了劳动合同也可以不去上班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也可以不去上班吗?
  
  可以。但如果直接走人会涉及到违约问题,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你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你可以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只能先通知,30天后直接走人就可以。
  
  如果合同约定了试用期,则提前三天通知单位解除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则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这样通知了,才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直接通知单位不去了,法律上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在理论上有权要求你赔偿损失,但实践中单位很难举证证明因你未提前通知而给其造成了什么损失。
  
  至于是否影响到你继续就业,要看你是否需要单位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如果不准备体现这段履历,应当问题不大。
  
  需要提醒你的是,即使你直接不去,也要通知单位。否则,你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单位如果放任,也没有主动解除合同,理论上你和单位间的劳动合同依然在履行中,假如你另找到工作,就同时建立了两个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约定两种形式,第一种赔偿损失的方法。即约定由违约一方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第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
  
  二、合同的订立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原则:
  
  
  1、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2、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3、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综合上面所说的,签了劳动合同之后说明双方正式的成立了劳动关系,如果不想做,想走的话,那么就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提前通知对方,做好了交接的工作,这样才可以走人了,同时也不用负法律的责任,所以,一定要按照规定的章程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违法停车告知单扣分吗
      违法停车告知单扣分吗一、违章停车扣分吗这就要根据具体在哪里违章停车来判断。1、市区内停车,或者没有及时驶离这种违章停车情况只罚款200元不扣分。......


·2023年婚姻法重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婚姻法重婚属于无效婚姻吗一、2020年民法典重婚属于无效婚姻吗?民法典中重婚属于无效婚姻,依据《民法典》,具体规定如下: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


·没有合同的临时工工伤如何赔偿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律
      没有合同的临时工工伤如何赔偿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在工作中受伤理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除在停工留薪......


·在我国老婆跑了小孩不抚养怎么办
      在我国老婆跑了小孩不抚养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一般情况下,只有房产证才能真正证明房屋的归属,因此,即便我们
      一般情况下,只有房产证才能真正证明房屋的归属,因此,即便我们买的二手房,也一定注意要办理房产证。那么,在实践中,关于二手房怎么办房产证呢?此......


·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几次?
      一、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几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


·管辖权异议上诉交给一审法院的流程是怎样的?
      管辖权异议上诉交给一审法院的流程是怎样的?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法院对案件需要具备两个条件才能成立,那么在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有异议......


·商标转让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商标转让合同是否需要公证一、商标转让合同是否需要公证(一)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公司的话,可以不做公证,可以直接递交申请,如商标局对你们提供......


·商品房入住证明的范文内容是怎样规定?
      商品房入住证明的范文内容是怎样规定?很多年轻的夫妻都会在结婚之前购买一套商品房,这样在结婚之后就可以有一个安稳的居所。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


·一、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应提供什么证据?
      一、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应提供什么证据?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


·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刑事案件大部分都是属于公诉案件,但也有
      相信您都知道,我国的刑事案件大部分都是属于公诉案件,但也有一部分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那么这个诽谤罪是自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