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物业过户需要什么证件?

二手房的买卖过程当中,除了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后,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一定要到房屋的过户登记管理部门进行房屋的过户登记,只有这样才能够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也就是买卖才能够真正发生的效力,自己才是新的房子的主人,只有这样才能安心地居住在买来的房子里,而不会受到其他关于房屋所有权的纷争的困扰。物业过户需要什么证件?在二手房进行买卖之后办理过户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也要到当地的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的过户。也就是说这是需要让物业公司知道他们的业主已经更换,并且向新的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一个程序。那么如果想要办理房屋的过户或者是向物业公司进行过户的话,需要什么样的手续,拿着什么样的证件以及正常的程序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新业主和旧业主在办理物业过户的时候需要有什么样的注意事项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提醒大家一定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查。如果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错误的话,会影响以下一系列的过户登记办理手续。需要审查的内容包括方双方的买卖金额,买卖房屋所在的地点一定要详细到门牌号,户型,平方数等等。在这些信息都核实无误,没有问题了之后才可以去办理过户手续。1.去当地的房屋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就可以由双方协商到当地的物业部门进行物业的过户。去物业过户的时间是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去办理物业过户的时候要注意拿上一些身份证件,并且遵守以下的程序,有一些金钱上的问题是必须要结算清楚的。在进行物业过户的时候,像一些基本的家庭生活必需品的费用是要和原来的物业公司结算清楚的,例如水费,电费,煤气费等等。如果有供暖的话,供暖的费用也要结算清楚。这些费用是由原来的业主进行负担的,只有把这些费用和物业公司结算清楚了之后,新业主才能和物业公司从零开始进行合作。2.同时,旧的业主要把原有的电梯卡,钥匙等还给物业公司,然后由物业公司向新的业主发放新的钥匙。那么最重要的就是在办理的时候一定要带着相关的证件,如果没有证件的话,手续是不能够正常进行的证件,包括最基本的本人的身份证以及原有房产的房产证,还有向物业公司缴纳的各项费用的凭据等等。双方必须本人亲自去办理,并且拿着有效的身份证件,如果身份证件有丢失或者是过期的话,可以向当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临时的证件,临时的证件也是有同样效力的。以上就是关于进行物业过户的时候需要什么样的证件,以及要走怎样的程序,在这当中双方一定要注意协商解决问题,再有出现了纠纷的时候要依照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解决。在过户之前要检查自己证件的有效性和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果没有的话,一定要尽早去补救,以免耽误了过户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女性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女性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女性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时可以考虑请求支付令或者起诉两种方法。一、支付令(一)什么是支付令......


·走私犯罪处罚的特殊形式有哪些
      走私犯罪处罚的特殊形式有哪些下列为走私犯罪特殊形式,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一)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


·劳动合同到期自动延续条款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到期自动延续条款是否有效?如果合同约定了自动顺延,那么有效。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


·哪些权利属于姓名权,被侵犯姓名权该怎么办
      哪些权利属于姓名权,被侵犯姓名权该怎么办一、哪些权利属于姓名权姓名权包括以下权利:1、改名权改名权就是指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姓名......


·打架赔偿标准是什么 打架受伤如何维权
      打架赔偿标准是什么打架受伤如何维权生活中,可能公民会因为一些小事情而发生纠纷,其中还有可能演变为打架,但其实这些都是冲动的做法,在遇到纠纷......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有没有产假?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有没有产假?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肯定是没有产假的,在办理产假登记的时候就需要有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还有结婚证,没有到法定的年龄是......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可以给别人吗?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可以给别人吗?一、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可以给别人吗?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可以给别人,可以按照遗嘱当中的内容来进行财产分配。继承从被......


·父母去世女儿和侄女继承比例是怎样的?
      父母去世女儿和侄女继承比例是怎样的?父母去世女儿和侄女继承比例是前者是和父亲的母亲一起平均的分配。后者并不参与分配。儿女继承权分配比例是平等的......


·一、在试用期能随时辞职吗?
      一、在试用期能随时辞职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除用人单位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性行为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


·合同原则具体包括了哪些
      合同的基本原则具体有:1.平等原则《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


·律师民事办案流程是什么?
      律师民事办案流程是什么?一、接待当事人1、当事人要求委托律师咨询、代理时,由行政统一安排律师接待。2、当事人指定律师的,由被指定律师接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