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故意伤害致死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故意伤害致死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故意伤害致死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认定、轻罪辩护的有关法律依据能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辩护,控诉的对称。是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理由而进行的申辩活动。是一种基本的诉讼职能。辩护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说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辩护基于法定的辩护权而产生,是针对控诉而提出并同控诉相对立的——种基本的诉讼职能。没有控诉就没有辩护,只有当被告人被控告之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才能进行辩护。
  
  
  二、范文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本案被告人薛某的委托,担任他的律师,现在根据本案事实做出如下的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
  
  
  本律师首先对检察机关公诉薛某故意伤害罪没有异议。但是对于薛某在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量刑方面提出几点看法:
  
  
  一 、辩护律师被告人薛某不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中的主犯。
  
  
  按照我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主犯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员。我们通过对本案的分析,可以看出被告人薛某不符合主犯的特点,可以肯定的是,他不是犯罪集团的组织、领导者、策划者;那么他在犯罪中是否起主要作用呢?判断一个人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主要作用,应当根据他在参加实施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造成危害结果的作用等,全面地分析判断。从主犯参加犯罪活动的情况来看,他们一般在事前拉拢、勾结他人,出谋划策;实施犯罪时积极参加,担任主角,并协调他人的行动,所犯具体罪行较重,或者直接造成严重的危害结果;有的事后还进行策划掩盖罪行、逃避惩罚的活动。通过对共同犯罪人参加犯罪活动的具体分析,就能正确地认定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可是,我们通过对本案件的分析,发现一个事实:即对被害人发起伤害意图不是薛某、寻找被告人地点的也不是他,他只是按照别人事先安排好的方法、路线对被害人实施了加害行为。实际上只起到从属的地位。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应当认定为从犯。
  
  
  二、从卷宗材料看,事发当时被告人薛某用刀砍到了被害人的后背和腿部。而从被害人的伤害结果看,主要是脸部,也就是说被告人的行为没有直接造成被害人伤残。
  
  
  根据因果关系原则,请求法院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三、被告人薛某没有前科劣迹。
  
  
  被告人薛某本次犯罪是初犯,在此之前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没有前科劣迹。
  
  
  四、被告人薛某认罪态度良好,有悔改表现。
  
  
  被告人薛某之所以能够站在被告席上,辩护人认为是平时法律意识不强,义气过重造成的。他和被害人平时没有打过交道,也没有过节,更谈不上伤害被害人的主观意图了。之所以当日实施了伤害行为,是处于对干爹的听从,当他的干爹让他去教训以下被害人时,他连询问一下什么原因的没有,就服从了。从他的行为看,他完全是一种对干爹的服从和义气用事。犯罪后,他也感到后悔,尤其是经过了几个月的羁押生活,他能够深深的反思自己,也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给家庭和他人带来的伤害后果。
  
  
  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双方辩护人对本方当事人进行合法的辩护是允许的。故意伤害致死的辩护应当围绕故意伤害致死的犯罪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故意伤害致死时是否可以适用于减轻犯罪事实的判罚来进行。辩护人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的辩护,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醉驾袭警的后果是什么?
      一、醉驾袭警的后果是什么?袭警如果情节较轻则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则涉嫌妨害公务罪,会受到刑事处罚的。两项都犯了,就看酒醒后的认罪态......


·在日常生活中,受到小擦伤等不足为惧,但若遭受由于法律行为而造
      在日常生活中,受到小擦伤等不足为惧,但若遭受由于法律行为而造成的损伤,则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以此来向相关义务人主张赔偿......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带什么证件材料
      起诉离婚过程中,需要的证件材料自然与协议离婚的不同,毕竟这属于两种不同方式的离婚,在材料、程序等方面都是不一样的。那究竟夫妻中一方去法院起诉......


·劳动纠纷强制执行立案后多久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6个月内执行。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申......


·民事诉讼证据调查的原则是什么
      民事诉讼证据调查的原则是什么一、民事诉讼证据调查的定义在诉讼法与证据法领域,证据调查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概念。从活动的内容与目的上看,证据......


·集体合同的效力如何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的效力如何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凡符合法律规定的集体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包括以下几......


·房屋合同中违约金是什么
      第一,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


·股东不参与公司运营可以吗
      股东不参与公司运营可以吗?可以,股东应出资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依法享有包括决策、分红等权利,但同时需要履行相关义务,主要包括:1、遵守公司......


·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多久开庭
      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多久开庭对于法院开庭的次数和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咨询办理案件的法官。但案件审结期限参考如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一、子女丧失房屋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是什么?
      一、子女丧失房屋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


·行贿受贿1000元犯罪吗?
      一、行贿受贿1000元犯罪吗?属于犯罪,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