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词非法持有毒品的法律解释有哪些
我国刑法确定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目的是为了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行为人具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犯罪故意的情况下,为更有利打击毒品犯罪行为而使用的一种补漏性罪名。该罪名是毒品犯罪中较为特殊的犯罪形式,在犯罪构成上对行为人主观故意的内容要求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包含了客观归罪的成分,也体现了“疑案从轻”的原则。一般情况下,非法持有毒品应当包含静态持有如藏有、携有毒品和动态持有如在火车上、飞机上查获到毒品,但无证据证明行为人是要贩卖、走私、运输毒品两类情形。
至于是不是只要实施了“运输”行为,即动态持有毒品就一定构成运输毒品罪呢?回答应该是否定的。要认定运输毒品罪,还必须查明行为人为什么运输毒品,是为谁运输毒品,企图把毒品运送给何地何人。
实践中经常出现这样的现象:相同情节的毒品犯罪案件由不同的司法机关受理,有的可能定性为非法持有毒品罪,有的却可能定性为贩卖、运输毒品等其他犯罪,并由此带来处理上的有罪和无罪、重罚和轻罚的差别,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涉及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运输毒品罪的区别,其它的犯罪要件都基本相同,只是在主观故意上的目的不同。
运输毒品与贩卖毒品一样,其目的明确,即将毒品贩卖给他人从中牟利或为了扩散毒品而将毒品进行运输。没有这种明确的目的不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而非法持有毒品的动机、目的却多种多样,没有限定,既可能是为了吸食、治病,也可能是为了贩卖、运输等等,只是后一种目的不能被证明而己,不影响该罪名的成立,只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因此本案不能证明当事有扩散毒品的主观故意的情况下,即使乘坐交通工具拾毒品,只适合认定为非法持有。
毒品的辩护词需要自己注意具体的情况,因为毒品罪行的认定需要根据有关的法律约束来进行,如果自己的操作存在问题,那么有关的问题处置就会有着不小的麻烦,所以自己需要多加留意,这样自己的问题处理才会成功的进行,有关人员才能确定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后继承权问题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继承权问题规定是什么?离婚后继承权问题规定是在离婚之后,孩子仍然是可以享受到继承权的。父母离婚后,如果父母还活着,不存在继承,因为人没有......
·未携带驾照等于无证驾驶吗
未携带驾照等于无证驾驶吗有的人可能外出匆忙一时忘了带驾照,恰巧这个时候又被交警查到。那么驾驶人员未携带驾照等于无证驾驶吗?如果属于无证驾驶的......
·别墅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影响?
别墅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影响?一、别墅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影响?直接导致无法过户转让,无法办理产权证的房子别人就不愿意买了。二、别墅的土地......
·一、夫妻感情破裂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夫妻感情破裂认定标准是什么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具体情形,婚姻法(修正案)在离婚法定理由的表述上作了重大的改革,确立了抽象概括与具体......
·指定管辖期限是多久
指定管辖期限是多久指定管辖就是上级人民法院将一个案件交个下级人民法院来受理,一般是上级法院以裁定的方式作出决定。制定管辖一般适用于因管辖权发......
·侵害商标权侵权责任都有哪些
侵害商标权侵权责任都有哪些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
·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包括什么
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包括什么一、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包括什么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
·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什么
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什么一、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什么?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
·何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何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