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指定辩护的含义是什么?


  一、指定辩护的含义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是可以自行辩护的,如果有经济条件的,可以委托专门的律师进行辩护,如果有特殊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辩护。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所谓“应当指定”,就是法院必须为被告人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不指定辩护人,在没有辩护人参与诉讼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便是程序违法。
  
  
  所谓“可以指定”,是指,法院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无论指定还是不指定,都是合法的。
  
  
  1、依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民事主体在申请诉讼时,一般都会自己聘请律师让其辩护,若是没有能力支付律师费等,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定,若是能够提供证明自己经济困难等材料,可以申请得到司法援助,由司法机关指定律师辩护,此时受理律师不得收取律师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关于担保物权分为哪三类
      关于担保物权分为哪三类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


·下级给上级送礼行贿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下级给上级送礼行贿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


·如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如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一方: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用人单位违法不履行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离婚案与财产案是分开的吗?
      离婚案与财产案是分开的吗?是一起的案件;离婚和财产分割要一起开庭。这要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去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不论年纪大小都会面临买房的情况。我们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不论年纪大小都会面临买房的情况。我们在买房的时候要关注政府的相关政策,以最优惠的价格买到自己心仪的房子。政府对于房地......


·民事诉讼证据的真实性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证据的真实性是什么意思?一、民事诉讼证据的真实性是什么意思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


·劳动合同纠纷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纠纷赔偿项目包括哪些一、劳动合同纠纷赔偿项目包括哪些(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的区别包括什么
      认缴制与实缴制的主要区别是:1、性质不同,认缴制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全文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全文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在的身心受到不法侵害时所要求的赔偿,根据实际情况,人身损害赔偿分为很多种,具体情况分析来进......


·工程合同付款分为哪几个阶段?
      工程合同付款分为哪几个阶段?不同的工程合同有不同的付款条件,其中工程合同分为好几个类别,分别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费率折扣合同和成本加酬薪......


·盗窃罪金额多大算数额较大
      一、盗窃罪金额多大算数额较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盗窃罪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