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一个月审批吗?

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一个月审批吗
  
  
  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并不是必须的。因为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要看因为什么原因,依据那条法律规定解除。就比如说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解除合同就不需要提前通知。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协商的协议解除合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
  
  
  二、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解除合同
  
  
  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因合同履行中情况变化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履行中,可能因为劳动者自身的原因,也可能因为用人单位经营问题,也可能因为市场条件、国际竞争、技术革新等造成工作条件的改变问题,导致劳动合同难以继续履行,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因为情况变化解除合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为情况变化,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综上所述,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是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应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没有提前通知造成损失的那么就算作违约责任,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赔偿,当然双方都同意的就不用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股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股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一、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


·监视居住一定折抵刑期吗
      监视居住一定折抵刑期吗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


·天津市城市地铁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天津市城市地铁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制定的目的是什么?工程只有质量的保证,才有存在的价值,为了使得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不少省市都根据本省之前发生的......


·软件产业中的知识产权
         软件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知识产权是软件业的核心,软件行业发展中所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与软件自身的固有特性相关,同时与软件业发......


·2023商标被人抢注怎么办?
      商标被人抢注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财产险理赔怎么操作?
      财产险理赔怎么操作?为了保证财物的安全,不少当事人都会选择为自己的财物投保。那么,在保险物灭失或者损毁的时候,被保险人如何申请理赔呢?今天......


·一、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贪污罪犯的犯罪心理
      犯罪终结阶段(全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犯罪尚未被揭露出来的阶段)犯罪人既有作案后的恐惧心理,也有成功后的满足。  1、恐惧心理。贪污贿赂犯罪......


·父母去世子女怎么分遗产如果有遗嘱
      父母去世子女怎么分遗产如果有遗嘱,即按遗嘱分割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来处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刑法哪些罪名属于告诉才处理
      刑法哪些罪名属于告诉才处理1.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但犯此罪的案件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故意伤害罪轻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轻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属于故意伤害罪里情节较轻的一种情况。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或者重伤的,可以分别在下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