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夫妻做了财产公证受法律保护吗?

一、夫妻做了财产公证受法律保护吗?
  
  
  夫妻做了财产公证受法律保护。
  
  
  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并非以公证为生效的要件。
  
  
  很多人以为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婚内财产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婚内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一些而已。
  
  
  协议公证不公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约定好,慎重一点的话最好委托律师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起草。
  
  
  此外,如果婚内财产协议本身就是只对夫妻双方有效的,对外没有效力的,也可以不做公证。
  
  
  二、办理婚内财产协议公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1、当事人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中,应对各方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在婚后的使用、维修、保养、处分以及财产孳息归属作出明确约定;
  
  
  2、当事人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中,应对各方婚前(或婚后)债务的清偿作出明确约定;
  
  
  3、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内容应符合法律,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社会公德。
  
  
  三、婚内财产公证怎样收费
  
  
  婚内财产公证是依件收费的,具体需要咨询当地公证处。
  
  
  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签订的财产协议是否可以办理公证手续的问题,公证处明确把“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列为其一项特色服务。
  
  
  公证处可以办理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分两种形式:
  
  
  1、未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后,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一方的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受理。
  
  
  四、办理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应当提交哪些的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
  
  
  2、财产的产权证明;
  
  
  3、结婚证。
  
  
  4、婚内财产协议书草稿。
  
  
  对于再婚的情形,一般来说民事主体都会对婚内财产做公证,以来是为了避免日后发生财产纠纷,二来是由于为了使得再婚后对方能与孩子和谐相处。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夫妻双方必须要对财产进行公证才会具有效力,公民可以协商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挪用资金罪量刑
      私自未经同意就挪用资金罪是包括企业、公司和单位或者个体,滥用职权利用自己的职权去未经过同意使用国家或公共财产的行为,这种行为其实是违法的。关......


·名誉和名誉权区别是什么
      名誉和名誉权区别是什么?名誉和名誉权的区别在于名誉是指社会对特定的公民的品行,思想,道德,作用,才干等方面的社会评价。名誉集中体现了一个人的......


·近些日子以来
      近些日子以来,我们经常能够收到有些读者提出的代通知金的问题,那么今天我们就共同讲述一下,如果被动离职的状态下,代通知金应该怎么得到?根据国家......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已经全面开放了二胎,但仍有不少孩子是在政策之外出生的,那么此时还是需要依法对父母征收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但这个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


·个人如何参与股权投资条件是什么?
      个人如何参与股权投资条件是什么?一、个人如何参与股权投资1、需拥有大量资金: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至少要有1000万的资本才可以参与投资。2、能够......


·由于上学工作等原因,现在买二手房的人越来越多,二手房交易的时
      由于上学工作等原因,现在买二手房的人越来越多,二手房交易的时候也同时要面临一些验收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对二手房验房,其实与对商品房的验房是有很......


·刑诉法八十八条关于自诉案件的规定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司法实践中的案件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按照人民检察院是否户提起诉讼,可以将案件划分为公诉案件以及自诉案件。所谓自诉案件,......


·被告人指定监视居住在哪住?
      被告人指定监视居住在哪住?一、被告人指定监视居住在哪住?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


·医学会鉴定公平吗
      医学会的鉴定公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


·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没有给抚养费能判多久?
      抚养费是是生育政策里的一项重要制度,根据婚姻法解释,抚养费包括多种费用,生活费、教育费皆包含其中。但在实践中,很多人都会把这些费用的概念混淆。......


·如何才能证明自己的配偶有婚外情
      婚外情行为可以说是比较轻的了,若要是能够认定婚外情构成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话,则就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提出离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