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法律规定家长打孩子犯法吗?

法律规定家长打孩子犯法吗?
  
  法律规定家长打孩子犯法吗?
  
  算犯法的;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我想,您所说的“打”恐怕还没那么严重,对您也没造成较严重的伤害,还达不到违法的程度。
  
  建议您尽量与父母沟通,通过良好的沟通建立和谐的家庭氛围。
  
  如果确实构成严重伤害,建议及时报警,可提起民事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 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五条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六条 在中小学校园周边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七条 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八条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4]
  
  第六十九条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十条 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职责,或者虐待、歧视未成年人,或者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 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家长来说正常的教育孩子是没有任何错的,还会得到大家的支持,如果在教育孩子的身上出现了暴力的倾向那么就是属于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法规,只要孩子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一旦被认定,那么就会负法律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地面工程质量验收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地面工程质量验收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建造房屋,您都知道是一件大事。实际上建造房屋,他是我国非常重要的一项工程。同样的,在我国还存在着许多地......


·未成年犯罪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段
      近年来,未成年人的犯罪数量不断增加,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心里不成熟以及年纪较小,国家法律也对未成年进行了必要的保护。对于未成年犯罪不公开审理,......


·欠债没有收据民事诉讼条件是什么?
      追讨欠债没有收据民事诉讼条件是什么?民事诉讼有合同没收据也能起诉。在民事诉讼中,无论是合同还是收据,都是作为证据使用的。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按照......


·公司资产被冻结股权可以转让吗
      公司资产被冻结股权可以转让吗?股权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益,公司资产被采取强制措施,不影响股东转让所持公司的股权,不过,既然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


·员工被迫辞职,能拿到补偿金吗?
      员工被迫辞职,能拿到补偿金吗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特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特殊劳动关系,也即本应该解除,到由于特殊事由,暂时无法解除的劳动关系,此时,有通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经济纠纷,且会上诉至人民法院,交由法官......


·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
      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婚姻如果还可以维持下去,相信大多数人都不会选择以离婚收场。但现实中仍然有许多离婚的夫妻,无论双方是协......


·食品加工公司注册条件是什么?
      一、食品加工公司注册条件是什么?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


·有借条找不到个人信息怎么办?
      有借条找不到个人信息怎么办?有借条找不到个人信息是可以起诉解决,但对于法院是会受理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


·有配偶者与而重婚的怎样处罚
      有配偶者与而重婚的怎样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


·贩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贩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多少?《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