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可以得到补偿吗?

一、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可以得到补偿吗?
  
  
  单位与职员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需要结合具体情形来判断,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形如下: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
  
  
  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4.劳动者同企业未解除劳动合同就和另一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新签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因此造成企业损失的,劳动者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新公司如果知道劳动者和企业还未解除劳动关系还同劳动者签合同,那么该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调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对于单位与职员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可以得到补偿金的情形,有些公司会因为职员没有提出补偿请求而不支付补偿金,此种行为是违法的,但是为了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建议职员在辞职前六了解自己是否可以得到赔偿金,如果可以在离职时就领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店面租赁房东违约怎么处理?
      一、店面租赁房东违约怎么处理?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材料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是指软件开发者或者权利人可以申请登记自己创作或者改进的软件作品,登记以后得软件作品,权利人享受法律的保护,行......


·碰上无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碰上无赖欠钱不还怎么办?碰上无赖欠钱不还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债权,建议方法如下:1、要收集借过钱的证据:如果借的金额较大,则......


·嫌疑人监视居住属于无罪吗?
      嫌疑人监视居住属于无罪吗?一、嫌疑人监视居住属于无罪吗?在司法实践中,被监视居住的人,也有最终被判无罪的。不过,大多数人最终还是有罪的。......


·对于民事诉讼撤诉能否重新起诉?
      我们身边可能有的时候会不小心碰到民事诉讼,有些想了解,关于撤诉之后能否重新上诉,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讨论一下对于民事诉讼撤诉能否重新起诉?根据相......


·一、北京市两限房政策是什么?
      一、北京市两限房政策是什么?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


·疫情期个人贷款可以延期吗?
      疫情期个人贷款可以延期吗疫情期个人贷款可以延期,《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


·债权人起诉的证据有哪些
      债权人起诉的证据有哪些一、债权人起诉的证据有哪些债权人起诉需要的证据有: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


·合同无效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合同无效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一、合同无效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合同无效管辖法院按照一般的合同纠纷来确定,对无效合同纠纷一般亦应按《民事诉讼法》第......


·卖房所需手续是哪些?
      卖房所需手续是哪些?一、卖房所需手续是哪些?卖房不是一件随意的事儿,也不是买卖双方经过口头承诺之后就可以达成的协议,要知道,按照目前的市价......


·不适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不适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有哪些一、不适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有哪些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