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有配偶的人单方收养有效吗

夫妻单方收养有效吗有配偶者在收养子女时必须同时满足下述条件:1.夫妻双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人条件;2.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收养子女;3.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也就是说,有配偶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如果夫妻单方收养。那么,对方就可以主张收养无效。如果有配偶者单方收养子女,而且为了办理收养登记,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收养登记的,那么收养关系也是无效的。当然,有配偶者单方收养子女的话,法院并不一定立马判决收养无效。只要收养行为经过了登记,法院一般会调解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只要夫妻另一方最终同意收养子女,那么法院可能不会判决收养无效。二、共同收养的法律规定共同收养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夫妻双方不能通过协议来予以变更。如果夫妻一方希望收养子女,另一方虽不愿意收养子女但表示不反对他为单独收养子女,该方亦不得单独收养子女。但夫妻一方收养对方的子女,即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时,因对方与其子女间已有亲子关系,故不必共同收养。三、共同送养的情形生父母送子女时须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查不到或因不具有行为能力不能表意的例外,另一方可以单方送养。但收养法并未明文规定夫妻一方查不到或因不具有行为能力不能表意,另一方可以单方收养子女。正如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或因不具有行为能力不能表意使得共同送养变得不可能一样,如果夫妻一方查不到或因不具有行为能力不能表意,则共同收养也变得不可能,在此情况下以不可能得到的共同收养为条件限制其进行收养明显不公。因此,只要这种单方收养对养子女并无不利,应予以准许。夫妻也就是有合法配偶的,在想要收养子女的时候,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不然的话就会导致收养行为无效。就算此时单方进行了收养,同时也办理了登记手续,但其中也是采取了虚假欺骗手段的,最终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收养关系也不会认为有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医疗事故尸检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
      医疗事故尸检费用该由谁来承担?一、医疗事故尸检费用该由谁来承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


·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比较
      项目管理还有着更丰富的内容,如风险管理、沟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采购管理、综合管理等方面,这些常常体现了项目的外部环境,它们与监理工作的合同......


·犯罪未遂预备中止的异同点有哪些?
      犯罪未遂预备中止的异同点有哪些?1、犯罪预备: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我国刑法学界认为这只是对......


·宁波五险一金查询方法有哪些?
      按照宁波市有关规定,宁波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为员工缴存五险一金,至于缴存比例就按照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而定。很多宁波市民只知道每个月在缴存五险一......


·可以在借条上面能写收款吗?
      可以在借条上面能写收款吗?1、借条和收条是否可以写在一张纸上,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判断,若是写在一张纸上,并不会影响到收条的效力,那么就可以选......


·怎样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怎样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经常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受害人是可以索赔的。这时,就要提起刑事......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不给员工违法吗?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不给员工违法吗?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


·绑架罪和杀人罪怎么判的
      一、绑架罪和杀人罪怎么判的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结合犯是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结合而成一种新罪的犯罪形态......


·工伤住院期间工资该如何算
      雇主的工伤事故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用人单位出现工伤证明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还应当依法给予劳动者一定期限的待遇。工伤住院期......


·强制猥亵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强制猥亵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强制猥亵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


·一、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1、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对双方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约定,那么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