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诈骗数额达到多少应立案侦查?

诈骗数额达到多少应立案侦查?
  
  一、诈骗数额达到多少应立案侦查?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哪些情况构成从重处罚?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三、诈骗从宽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谅解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综上所述,诈骗犯罪是高发的一种犯罪活动,主要是针对受害人的钱财。根据刑诉法司法解释,诈骗金额达到三千的,公安机关就要立案处理。锁定犯罪嫌疑人后,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然后再申请批捕手续。逮捕后面的程序就是审查起诉及审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农村的房子有房产证,再买商品房算二套房吗?
      农村有房再买楼房不算二套房,因为农村房屋没有产权登记,仅仅是土地使用权证。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其中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房......


·刑事案件退回侦查怎么办
      一、刑事案件退回侦查怎么办?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检察院把案子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说明事实或者证据存在一些问题。《......


·私募基金管理规模的发展前景如何?
      私募基金管理规模的发展前景如何?一、私募基金规模现状1、私募基金规模的发展:蓬勃发展的中国私募基金行业,终于在2016年年底迎来了历史性的重要......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1、内涵: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


·赠与合同是有偿合同和是无偿合同?
      赠与合同是有偿合同和是无偿合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作为无偿行为,立法者为赠与合同作出了特殊的制度安排。例如,赠与合同虽原则上为诺成合同,但在......


·构成拐卖儿童能判几年?
      构成拐卖儿童能判几年?一、构成拐卖儿童能判几年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审查起诉到法院判要多久?
      审查起诉到法院判要多久?审查起诉到法院判要大概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具体的话还需要根据法院的判决情况来进行一个处理,因为每个法院它处理相关的事......


·在我国未成年工的年龄是多少岁
      未成年工有别于童工,就我国的规定来看,虽然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但却是允许单位录用未成年工的。只不过此时需要单位充分保证未成年工的合......


·一、买卖不破租赁后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后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是什么?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


·销售假药罪立案细则有哪些标准
      一、销售假药罪立案细则有哪些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


·无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
      在进入一家公司上班后一般都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而这份领导和的解除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员工自己解除,还有一种就是公司主动解除。公司解除劳动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