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宝宝抚养权的取证依据有哪些?

离婚宝宝抚养权的取证依据有哪些?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二、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离婚时,夫妻双方必须就子女抚养权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小于两岁的宝宝是由母亲抚养的,主要是利于宝宝的成长来进行判决的,在司法实践中,有关抚养权的取证依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另外涉及到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的抚养费标准也应当由双方协商来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再复婚财产归谁所有
      离婚再复婚财产归谁所有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


·被男友泄露隐私,究竟是侵犯名誉权还是隐私权
      名誉权是自然人和法人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护和维护的人格权。而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


·庐江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庐江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国家对农民集体所拥有土地进行征收或者征用,并按照土地之前的用途来对土地所有者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称为征地补偿。然而各地......


·欠款不还会怎么样,欠款不还怎么处理
      欠款不还会怎么样,欠款不还怎么处理每一个人对欠钱不还的人都是深恶痛绝的,而且欠钱的人很大一部分是熟人,就是因为熟人关系,欠钱的人就一直拖着欠......


·无过错职员获得的辞退赔偿收税吗?
      无过错职员获得的辞退赔偿收税吗?1、无过错职员获得的辞退赔偿不一定需要收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


·结婚彩礼是共同财产吗?
      结婚彩礼是共同财产吗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


·工作中与同事发生冲突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员工受到暴力伤害是否因履行工作职责所致的问题,是否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关键,不在于职工所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具体表现形式,......


·我们在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生效之后怎么做?
      我们在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生效之后怎么做?一、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生效之后怎么做1、民事诉讼的判决(1)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


·寻衅滋事罪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寻衅滋事罪民事诉讼状怎么写一、寻衅滋事罪民事诉讼状怎么写?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受害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


·在外地工作离婚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生活压力和工作的需要,生活中很多夫妻都是如此,可能不在一个地方上班。夫妻中另一方在外地工作,这也是导致夫妻离婚的一个主要原因。那么夫妻双......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一、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1、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而有期徒刑为6个月以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