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换押期限三天如何计算?

一、换押期限三天如何计算?
  
  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在三日之内换押,只是司法机关通常要求在三日之内换押。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的通知》
  
  (一)、换押和通知范围
  
  换押范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案机关应当办理换押手续:
  
  1、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2、人民检察院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以及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移送人民法院审理的;
  
  4、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提请人民法院恢复审理的;
  
  5、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抗诉以及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
  
  6、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
  
  7、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或者死刑复核法院与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属同一法院,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以及死刑复核后人民法院裁定不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
  
  8、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改变办案机关的。
  
  三、换押和通知程序
  
  (一)换押程序
  
  换押时,由移送机关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一联送达看守所,其余各联随案移送。接收机关接收案件后,填写《换押证》,加盖公章后送达看守所。
  
  对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的,由移送案件的高级人民法院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送达看守所。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死刑案件,由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送达看守所。
  
  (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程序
  
  对于办案机关未改变,但是羁押期限发生变化的,办案机关应当在原法定羁押期限届满前,填写《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其中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等不计算羁押期限,或者因精神病鉴定停止计算羁押期限,以及恢复计算羁押期限的,办案机关应当在该情形出现或者消失后3日内,将《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
  
  (三)送达方式
  
  《换押证》和《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一般应当直接送达。不能直接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或者传真送达。邮寄途中时间不计入移送机关或者接收机关办案期限,接收机关签收邮件时间为收案时间;传真送达的,应当随后将原件及时送达。
  
  综合上面所说的,换押一般是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一般只要到了期限之后司法机关是通常要求的,而且执法人员还必须要出示换押证,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一般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走的,需要换押的执法人员就会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服务员调包顾客茅台涉嫌什么犯罪
      近日,福田警方打掉一个掉包顾客茅台酒的犯罪团伙,刑事拘留嫌疑人7名,串并案件50余宗,涉案金额十余万元。嫌疑人利用酒店服务员身份之便,互相掩护配......


·重婚的两种情形是什么?
      重婚的两种情形是什么?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


·夫妻同立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同立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一、夫妻同立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


·很多人在填写社保补缴申请表中有一项中需要社保补缴浮动比例
      很多人在填写社保补缴申请表中有一项中需要社保补缴浮动比例,很多人对于这一项填写不是特别清楚,那么应该怎么填写社保补缴浮动比例,社保补缴浮动比......


·哪些刑事自诉案件 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不予受理: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


·如果离婚可以法律援助吗?
      如果离婚可以法律援助吗?在家庭特别困难的时候,以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但是,离婚可以法律援助吗这个问题,您总会有不同的看法。......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配2023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配(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


·债权债务抵消是指什么?
      债权债务抵消是指什么?1、债权债务抵消是指是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时,任何一方均可将自己种类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相抵销,从而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制度......


·构成专利侵权?
      构成专利侵权有哪些情形一、构成专利侵权有哪些情形1、生产性侵权生产性侵权包括两个方面:(1)是生产、制造别人的专利产品;(2)是使用别人的......


·疫情期间在家上班工资怎么算?
      疫情期间在家上班工资怎么算?在家上班工资是需要根据不同的时间来进行计算的,如果说是属于正常的上班的话,那么就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收入来进......


·取保候审驾驶证被扣了正常吗
      一、取保候审驾驶证被扣了正常吗取保候审期间会暂时扣押驾驶证,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应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