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我国规定探视权给7天多吗?

我国规定探视权给7天多吗?只要双方协商好不多,那么就完全是可以的;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婚后又再婚并不影响子女父母的身份,因此还享有探望权,具体来说:第一,这一规定明确了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夫妻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方式一般采取固定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当然,如果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关于孩子抚养约定为轮流直接抚养,那么这种规定也会随着轮流抚养孩子发生变化。  第二,这一规定将对于孩子的探视是作为权利规定的,不是作为义务规定的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的探望,能够在孩子心理上给与一定的心理、精神抚慰,但是,人的心理成长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并不能一概而论探视是必须的。相比较而言,孩子成长所需要的物质生活需要才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法律规定了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这是一种义务,而没有将探望权规定为义务。作为权利规定的后果,权利人可以对权利作出处分,也就是可以选择探望,也可以选择不探望;可以选择探望的方式、时间、频率等。第三,法律将探视权规定为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协助义务。这一规定一层是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是探望权的义务主体,有权利主体必有义务主体。二是这个义务内容是“协助”,并不是探望权的全部,协助义务是一个相对较软的义务,不会给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增加负担。二、探视权的特征(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中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为另一方提供便利,积极协助,不得阻碍对方行使权利。(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中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实际是一种义务性的权利,它的行使应使子女完整地享受父母之爱,使孩子得到积极向上健康的教育。如果行使探望权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权的行使。综合上面所说的,探视权对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是特别重要的,而且探视权国家没能具体的规定是多少,一定要由双方自行的解决这个事情,主要就是为了考虑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只要怎么对孩子好,那么双方就可以进行协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对象有哪些
      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对象有哪些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


·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开发企业指的是那些符合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企业,想要通过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或者是通过经营房地产相关的活动来进行盈利为目的的企业。......


·股权投资风险管理流程是什么?
      股权投资风险管理流程是什么现在我国的经济有明显的提高,人们的生活也有所提高,当人们有了闲置的钱后就会想要进行投资,这样可以发挥金钱的最大价......


·连云港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连云港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征地补偿金的计算是以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的,故而在我国,各地的经济不产标准是不一样的。江苏省政府根据本......


·监狱接收尿毒症患者吗
      收。尿毒症被判刑在监狱里,监狱负责给治病,这是法律规定的,监狱申请可以获得大病救助。家属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犯人也有人权。《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


·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
      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合同的签订,可能存在无效、有效等情形,当然,当事人都希望合同是有效合同,但是实践中还是经常出现无效合同的情形,......


·娘家没人了女儿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娘家没人了女儿可以继承宅基地吗?女儿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但可以继承自建房。在《民法典》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


·民事诉讼标的包括律师费吗 一、民事诉讼标的包括律师费吗?
      民事诉讼标的包括律师费吗一、民事诉讼标的包括律师费吗?诉讼标的不包括律师费,诉讼标的和律师费没有关系,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


·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怎样的?
      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怎样的?一、赠与合同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


·一、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让搬走怎么办?
      一、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让搬走怎么办?1、当在外面租房的时候,如果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让搬家,我们可以协议解除合同,要求房东退房租并赔偿相关损失,......


·公司法的方式维护股东权益是什么?
      公司法的方式维护股东权益是什么公司法的方式维护股东权益是什么根据《公司法》102条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